痰饮之一。因饮邪在肺所致。《金匮要略·痰饮咳嗽病脉证治》:“肺饮不弦,但苦喘、短气。”参见痰饮、支饮条。
①《医学正传》卷五方。槟榔五两,大黄八两,黑牵牛子四两,皂角十枚,苦楝根皮一斤。前三味为末,后二味熬膏,搜和为丸,梧桐子大,再用沉香、木香、雷丸各一两分研,依次为衣,每服三丸,四更时砂糖水送下。治虫积
即降逆下气。详该条。
病名。一名伤寒夹食。《全生集·审证问因察形正名》:“若头疼身热,恶寒拘急,恶心,中脘痞满,或吐或呕,或痛或泻,则知挟食伤寒也。”《通俗伤寒论·夹食伤寒》:“夹食伤寒,一名伤寒夹食。”“伤寒夹食,十常八
眼科病证。梁翰芬《眼科学讲义》:“白睛抱红之证,此邪火乘金,水衰反制之病也。”即抱轮红。详该条。
指伤寒禁下之证。①太阳表证禁下。②少阳病禁下。③邪气尚浅,肠未燥实者不可下。④阳明经证禁下。⑤三阳合病,外证未解者不可下。⑥结胸证其脉浮大者不可下。⑦寒厥和虚家禁下。⑧血虚致厥不可下。⑨少阴病阳已虚,
见《中药志》。为九香虫之别名,详该条。
证名。出《素问·阴阳别论》。即皮肤粗糙,干枯无泽。
厥证之一。因血虚所致。多见于失血、崩漏、产后。《赤水玄珠·厥证门》:“因血虚而得者,脉洪大,宜四物汤加酒黄柏、知母。”或用芎归养荣汤等。参见厥证条。
见《国药的药理学》。为葛上亭长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