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治准绳·疡医》卷一方。即凉血饮,见该条。
刺法用语。见《难经·七十九难》。与迎而夺之对举。指补法要顺着经气,以补益不足。
证名。指喉部卒然肿痛。《备急千金要方》卷六下:“识喉卒肿,不下食,方以韭一把,捣熬薄之,冷则易。”
见《内蒙古中草药》。为卡密之别名,详该条。
病名。见《医宗金鉴》卷七十二。即多骨疽溃破骨出不休者。详多骨疽条。
又名胎证、胎中病。指婴儿满月以内有病者(元·朱震亨《幼科全书》)。也指小儿周岁以内有病者(《幼科发挥》)。多由胎禀不足,或儿母妊娠时调摄失宜以及胎毒等引起。文献所载胎寒、胎热、胎肥、胎弱、解颅、五软等
药物归经内容之一。古人从五行学说出发通过五色、五味与五行所属而与脏腑经脉相结合的说法。即:色青,味酸,属木,入足厥阴肝、足少阳胆;色赤,味苦,属火,入手少阴心、手太阳小肠;色黄,味甘,属土,入足太阴脾
见《本草备要》。即茯神木,详该条。
见大椎条。
见存真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