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邹氏纯懿庐集条。
病名。出《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卷十六。即五色丹。见该条。
痧证之一。《治痧要略·紫疱痧》:“痧毒郁遏不内攻则外溃,毒伏阳明,日久有发为紫疱,或如圆眼大,或如蚕豆大,溃有紫血,内陷一坑,须于指尖、臂湾、腿湾放之,尽去毒血,用苏木、泽兰、金银花之类,少加牛黄治之
见《中国药用海洋生物》。为鹿角菜之别名,详该条。
见上海中医学院《中草药学》。为钩藤之处方名,详该条。
【生卒】:十七世纪【介绍】:清代医家。字宪公。江苏无锡人。撰有《伤寒论类疏》一书,据说他“能出己见,而不蹈袭诸家之说”,但此稿未见刊行。
见圣济总录条。
病名。即被滚水、热油所烫或火烧灼肢体致伤。见《圣济总录》卷一百三十四。详烧伤条。
出《素问·八正神明论》、《灵枢·九针论》等篇。人身各部位的气血运行随天时气候而变化,故各有不宜针刺的时间,称为“天忌”。王冰注:“人忌于天,犯之则病,故不可不知也。”
出《本草纲目拾遗》。为菊科植物菊Chrysanthemum morifolium Ramat。或野菊C.indicumL.的根。解毒,利水。①治疗疮,喉癣,癃闭。内服:煎汤,30~60克,或捣汁和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