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明、清代医官职称。明、清两代,院判的职位仅次于院使。元代于1322年(至治二年)设院判2人,官阶正五品。
黄病二十八候之一。《诸病源候论·黄病诸候》:“气水饮停滞结聚成癖,因热气相搏,则郁蒸不散,故胁下满痛,而身发黄,名为癖黄。”《太平圣惠方》卷五十五治癖黄用半夏散方。参见黄疸有关条。
见伤寒图歌活人指掌条。
中心黑厚燥苔,舌边红色。为脾胃热极,热盛津枯之候。急用三黄白虎汤或生脉散合黄连解毒汤清热泻火生津,大便秘结者,宜承气汤下之(见《伤寒舌鉴》)。
药物剂型之一。用动物的皮、骨、甲、角等加水反复煎熬,浓缩后制成干燥胶块。多用作补养药。如驴皮胶、龟板胶、鹿角胶等。
病名。见《医学入门》卷五。即因痰湿内郁所致的疝症。其症痛有常处,触之有形。宜理气化痰,用海浮石、香附二味,姜汁调服。
见《全国中草药汇编》。为尖尾风之别名,详该条。
见《中药志》。为鼠妇之别名,详该条。
亦称气营同病。燔,焚烧;指火盛,亦即气分和营分邪热炽盛的病证。症见壮热、烦渴、神志昏迷,甚则透发斑疹、舌绛苔黄燥等。治以清气凉营为主。
见《江西草药》。为肺形草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