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清代医家。字于圣,安徽歙县人。撰有《慈航集三元普济方》一书,对疟、痢等证记述较详。但拘于运气之论,而刻板地制定六十花甲之方。
又称食肉则遗。复,即复发。指某些急性热病恢复期,消化机能低下,如恣食腥荤肥腻,往往使病邪留滞,病情反复,尤以小儿为甚。《素问·热论》:“病热少愈,食肉则复,多食则遗,此其禁也。”
《傅青主女科》卷下方。人参、当归(酒洗)各二两,川芎一两,川牛膝三钱,升麻四分,制附子一分。水煎服。治倒产。
①泛指肝脏的各种热证。如肝火、肝阳上亢、肝气热、肝实热等。详各条。②专指肝胆湿热化火。《素问·刺热论》:“肝热病者,小便先黄,腹痛多卧,身热,热争则狂言及惊,胁满痛,手足躁,不得安卧。”治宜清利肝胆、
见阴郄条。
推拿穴位名。见天庭条。
病名。《咽喉脉证通论》:“此症因劳心过度,血衰火盛所致。其状喉间红筋红瘭,或帝丁两旁微有疙瘩,一起即觉,非弱证喉癣可比,时作寒热,若食热毒之物而起,不作寒热,于此为别。”用凉血地黄汤(生地、黄芩、丹皮
病证名。《太平圣惠方》:“中马毒,其状腹痛,吐下青黄白色,水谷解离”。《千金要方》:“儿卒中,马来闻马鸣,马上衣服,马汗气臭,皆令人中忤。”故又名中马忤。
脏腑相合之一。胆附于肝,肝的余气聚于胆,对贮藏和疏泄胆汁,互为作用。肝足厥阴经脉与胆足少阳经脉互相络属。肝为脏,属阴;胆为腑,属阳。一脏一腑,阴阳表里互相输应。《灵枢·本输》:“肝合胆,胆者中精之府”
见竹林寺女科秘书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