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官方设立的专门经营药品的机构名称。始建时名“卖药所”,1103年改为此名。1114年又更名为“医药惠民局”。
病证名。①指血浸眼中。初生艰难,血浸眦睚,遂溅渗其睛,以致神瞳不见,名血眼。②指血脉贯瞳。《保婴易知录》:“儿百日内乳嗽不愈,以致血脉贯瞳,而眶紫黑,或白珠红赤如血,亦名血眼。”
见《中药材手册》。为石韦之别名,详该条。
见针灸传真条。
《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卷九方。茴香、藿香、丁香皮、熟地黄、肉桂(去粗皮)各一两半,炙甘草、山药、当归、白术、白芷各八两,藁本、炮姜、川芎、黄芪各二两,木香一两,陈皮(去白)四两,白芍药十两。为细末,每服
病证名。见《丹溪心法·中暑》。指因暑热所致的口渴证。宜清解暑热,养阴生津。用玉露散、麦冬汤、生津丸等方。详中暑条。
出《新修本草》。为莱菔之别名,详该条。
《杂病源流犀烛·身形门》卷二十七方。雄猪蹄四只,通草、川芎各一两,炒穿山甲十四片,甘草一钱。水煎,分三次服。治产后气血虚弱,乳汁不行。
挛证之一。见《证治准绳·杂病》。详挛条。
病名。《焦氏喉科枕秘》卷一:“此症因火上冲,痰随火上注,舌忽胀满口中,软如猪尿泡形,不疼痛,口中流涎,妨言语。”治宜清热泻火,祛痰消肿。可选用黄连温胆汤加减。或结合全身情况辨证施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