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医官职称。隶属于翰林医官院,系一般下级医官职务,官阶从八品。参见翰林医官院条。
见针灸传真条。
出《神农本草经》。两种性能相类的药物同用,以互相增强作用。如知母配黄柏。
见《医学入门》。即鼻隧。详该条。
证名。蛔古作蚘。出《伤寒论·辨厥阴病脉证并治》。指呕吐蛔虫。《仁术便览》卷四:“吐蛔虫,以苦楝根为君,佐以二陈汤。”亦可用安蚘法。《景岳全书》卷二十:“凡吐蚘者;必因病而吐蚘,非因蚘而致吐也。故不必治
即湿气。因湿性重浊粘腻,每于病位停留滞着,阻碍阳气的活动,故名。
①古代医药官职名。南北朝时期北周以及隋、唐两代的太医署、尚药局内,均设有本职,掌管药物。人数由2~12人不等,唐代主药官阶从六品下。②处方中针对主要病因或主要病机及其主要证候,发挥主要治疗作用的药物,
病名。见《疡医大全》卷三十八。即蛭食。详该条。
痰饮之一。①指狭义的痰饮。《诸病源候论·痰饮诸病候》:“流饮者,由饮水多,水流走于肠胃之间,漉漉有声,谓之流饮。”参见痰饮条。②指痰饮流注无定者。《杂病源流犀烛·痰饮源流》:“流饮,饮水流行,遍体俱注
见清·刘士季《草木便方》。即荷包花,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