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证名。即舌衄,详该条。
痧证之一。指患痧兼有入水即吐者。《痧症全书》卷中:“吐痧,汤水入口即吐,研伏龙肝泡水澄饮即定,药亦以此水煎,用金四方。”
病名。指疔之生于嘴角者。《医宗金鉴》卷六十五:“锁口疔在嘴角生。”系心脾二经火毒凝聚所致。初起口角生疔如粟米,色紫坚硬,根脚小而深,肿甚麻痒木痛,寒热交作,烦闷作呕,甚者口不能开。详唇疔条。
见寿世编条。
见《本草纲目》卷三十四。指脑。精神意识,记忆思维,视觉器官,皆发于脑,故称。详脑条。
急腹症之一。属祖国医学胃腕痛、厥心痛范围。多由平素脾胃虚寒,肝气犯胃,复加饮食不节,情志不畅,气血骤闭而发为本病。症为胃脘部突发性剧烈疼痛,迅及全腹,腹硬拒按,汗出肢冷,恶心呕吐,气促脉数或脉微欲绝,
经外奇穴名。即今之三商,见该条。
书名。见《隋书·经籍志》。3卷,已佚。
见《本草纲目》。为急性子之别名,详该条。
血气郁积日久产生瘀浊为病。《灵枢·九针十二原》:“凡用针者,虚则实之,满则泄之,宛陈则除之。”张志聪注:“宛陈则除之者,去脉中之蓄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