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明清名医类案
医案著作徐衡之、姚若琴合编。刊于1933年。本书选辑宋至清代46位医家医案,以人为纲,以证为目。案后多附前人评注,阐发医理,评其利弊,使读者易于掌握治案用意。但所附医家传略及某些治案,或有荒诞迷信之处。
医案著作徐衡之、姚若琴合编。刊于1933年。本书选辑宋至清代46位医家医案,以人为纲,以证为目。案后多附前人评注,阐发医理,评其利弊,使读者易于掌握治案用意。但所附医家传略及某些治案,或有荒诞迷信之处。
古病名。指鬾病兼有发热,大便黄而恶臭者。治法见大便恶臭条。
见《景岳全书·妇人规》。即经行先后无定期。详该条。
证名。为患者自觉目视有各种异常所见者。出《灵枢·癫狂》。①指眼外观正常,而自视有各种异常改变者,为多种眼疾常见的自觉症状之一。清·黄庭镜《目经大成》卷二:“此目亦无外症,然无中生有,如游丝、结发、飞蝇
见《四川中药志》。为花叶矮沱沱之别名,详该条。
名词。出《素女经》。指性交。
亦称血不循经。指血液不按经脉运行而溢于脉外。临床多见于因气虚、气逆、血瘀、火热等原因引起的崩漏、吐血、衄血、便血、尿血及瘀斑等症。
见《本草从新》。为紫菜之别名,详该条。
药物学著作。3卷。北宋·和剂局陈师文等编。后经多次修订。约刊于十二世纪初(北宋末)。本书原为《和剂局方》(后改称《太平惠民和剂局方》)一书的附录部分,后抽出印单行本。内容系选录《证类本草》中的常用药4
【生卒】:1549~1613【介绍】:明代著名医家。字宇泰,号损庵,自号念西居士。金坛(今江苏金坛)人。曾任翰林院检讨等官职,因上书抗御倭寇事被降职,后来称病还乡,罢官后,在家乡研究医学,并为人治病,
又称肛门。《素问·五脏别论》:“魄门亦为五脏使。”魄为粕之通假字,魄门即粕门。饮食糟粕由此排出体外,故称。魄门的开合由心神支配,又与前阴同为肾之开窍,饮食糟粕的排出与脾的运化、肺的肃降、以至肝的疏泄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