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器官名。又名牙断(音、义均同龈)、齿龈。指牙床上之肉。又分上龈、下龈。《证治准绳·杂病》:“齿分上下断,上断属足阳明胃经,下断属手阳明大肠经。”《赤水玄珠》卷三:“齿者骨之余,肾之标寄于龈,养于气
痧证之一。《杂病源流犀烛·痧胀源流》:“抽筋痧,两足筋抽疼甚,忽一身青筋胀起如筋粗。”宜放毒血,治宜丁香阿魏丸等。参见痧条。
见清·赵楷《百草镜》。为合子草之别名,详该条。
病证名。见《丹溪心法·发热》。指虚劳骨蒸发热。《医学说约·热》:“劳热则蒸。”多由气血亏损,阳衰阴虚所致。常见骨蒸、潮热、五心烦热等症。五脏邪热不清亦可导致劳热。《医学入门》卷五:“心劳邪热,则口舌生
证名。出《素问·玉机真藏论》。即心烦。详该条。
见医学粹精条。
指头部。《素问·脉要精微论》:“头者,精明之府。”张志聪注:“诸阳之神气,上会于头,诸髓之精,上聚于脑,故头为精髓神明之府。”
见《全国中草药汇编》。为碎米柴之别名,详该条。
书名。不分卷。徐大椿编释。书成于1759年。徐氏研究《伤寒论》不以六经分类,他认为:“方之治病有定,而病之变迁无定”,遂将《伤寒论》中113方分为桂枝汤、麻黄汤、葛根汤、柴胡汤、栀子汤、承气汤、泻心汤
即肾气丸,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