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伤寒病汗、吐、下、和、温、清等六种治法。
眼的部位。见《医学纲目》卷十三。即眼弦。详该条。
舌苔黄腻而厚。是体内湿热俱盛之象,法当清热利湿。
见《滇南本草》。为眼子菜之别名,详该条。
①指脏部、上部、下部三部。《灵枢·百病始生》:“三部之气各不同,或起于阴,或起于阳,请言其方,喜怒不节则伤脏,脏伤则病起于阴也,清湿袭虚则病起于下,风雨袭虚则病起于上,是为三部。”②身体上、中、下三部
【生卒】:1901~1972【介绍】:字惠。陕西宝鸡人。世业医,父仲傭为凤翔名医。幼时随父学医,后又师从丁正南深造,医术日精。后执医业,常施医赠药,救济贫病。四十年代末曾遍历宝鸡地区,收采民间验方,并
用苦燥药祛除湿邪的方法。适用于中焦湿证。有苦温燥湿、苦寒燥湿等。各详该条。
①厥,孤绝。厥阳指阴虚阳亢,失去阴气涵敛而偏亢上逆的孤阳之气。《金匮要略·脏腑经络先后病脉证》:“此为有阳无阴,故称厥阳。”②经穴别名。出《针灸甲乙经》。即飞扬。见该条。
病名。多由外伤所致舌体部分断裂或断落。《伤科补要》卷二:“含刀误割其舌,将断而未落者,用鸡子内软衣袋舌,将止痛生肌散,蜜调敷舌上,频频添换,使患人仰卧,薄粥灌喉,不动其舌,则易愈。”今多用手术治疗。
组织器官名。又名牙断(音、义均同龈)、齿龈。指牙床上之肉。又分上龈、下龈。《证治准绳·杂病》:“齿分上下断,上断属足阳明胃经,下断属手阳明大肠经。”《赤水玄珠》卷三:“齿者骨之余,肾之标寄于龈,养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