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广西通志》。为含羞草之别名,详该条。
见医学便览条。
五迟之一。小儿周岁以后,不能自己站立的病证。肝主筋,肾主骨,小儿肝肾不足,或哺养失宜,影响筋骨的发育,以致膝盖骨软弱,足胫无力,不能自立。治宜滋补肝肾。用六味地黄丸加枸杞、鹿角胶、当归、白芍之类。
中医眼科外治方法。见《秘传眼科龙木论》。以药物煎水,用其蒸腾之热气熏治眼疾。适用于眼部干涩、痒、痛诸证。
见《中药志》。即碧桃干,详该条。
病证名。五噎之一。出《诸病源候论·否噎病诸候》。其症气上鬲,胁下支满,胸中填塞,攻背疼痛等。治用五噎散等。参五噎、噎条。
即第三磨牙。详真牙条。
病名,即杨梅疮。《幼幼集成》卷四:“小儿患此者,实由父母胎毒传染而致,然非寻常胎毒可比。……小儿梅疮,最为恶候,倘发于一二月间,或半周之内,最难救治,以其毒禀先天,来路既远,方药难及,即日服数匙之药,
病名。出《外科正宗》卷四。即颏痈。见该条。
整复之意,即整治人体骨折、损伤的病症。出《正体类要》上卷。明、清时代正骨科也有称为正体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