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清甫
唐豫州汝南人。武周久视元年,中拔萃出类科,授雍州万年尉。中宗景龙间,在京师,有应制诗。玄宗开元十三年,为台州刺史。又曾为都官郎中。
- 傅縡
(531—585)南朝陈北地灵州人,字宜事。七岁能诵古诗赋至十余万言,长好学,能属文。后依梁湘州刺史萧循,得博览群书。入陈,文帝时召为撰史学士。后主时累迁至秘书监,中书通事舍人。掌诏诰。笃性佛教,从僧惠朗受《三论》,著《明道论》,阐发其说。为文典丽,下笔辄成。性木强,负才使气,卒为施文庆等所谗,下狱死。有集,佚。
- 李邺
李邺(?-927),后唐魏州人,是后唐官吏。
- 虞炎
南朝齐会稽人。以文学与沈约同为文惠太子所遇,常应对左右。齐高帝建元三年奉命以兼散骑常侍巡行州郡观省风俗。官至骁骑将军。
- 刘志渊
金道士。河中万泉人,字海南,号元冲子。童时不作嬉戏,事亲至孝。慕仙学道,后遇长春真人丘处机于栖游庵。金末兵乱,避于绵山。卒年七十九。
- 路温舒
西汉著名的司法官。字长君,钜鹿人(钜鹿,在今河北南部,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信奉儒家学说。起初学习律令,当过县狱吏、郡决曹史;后来又学习《春秋》经义,举孝廉,当过廷尉奏曹掾、守廷尉史、郡太守等职。宣帝即位,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主张“尚德缓刑”,“省法制,宽刑罚”。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是法密政苛,重用狱吏。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必须改革。他还反对刑讯逼供,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以便广开言路。
- 周凤章
周凤章,字雪吟,钱塘人。有《懒仙自定诗》。
- 徐元杰
徐元杰(1196-1246),字仁伯,号梅野,上饶县八都黄塘人,自幼聪慧,才思敏捷。早从朱熹门人陈文蔚学,后师事真德秀。官至工部侍郎,谥忠愍。有文集二十五卷,景定三年(1262)由其子直谅刊于兴化,已佚。清四车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楳埜集》十二卷。事见本集卷首赵汝腾序、卷末徐直谅跋,《宋史》卷四二四有传。师学朱熹。南宋绍定五年进士,累官至大堂寺少卿,兼给事中国子祭酒,擢中书舍人。著有《梅野集》十二卷,传于世。
- 缪思恭
思恭字德谦,号菊坡,吴陵人。至正间,官至淮安总管。
- 程鸣凤
程鸣凤(1225——?),字朝阳,号梧冈,北乡善和人。宋淳祐六年(1246),中乡试武举,宝祐元年(1253)应会试和殿试,获射策第一,中武状元。历任殿前司同正将、閤门宣赞舍人、广东知府、知州。返里后筑梧冈书院,教育乡中子弟,著有《读史发微》、《梧冈》、《盘隐》诗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