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见类纂小史
十四卷。明魏偁(生卒年不详)撰。魏偁,字达卿,鄞县(今浙江省鄞县)人。官石城县训导。此书十四卷,分内、外篇,其中内篇十七,皆记人伦文行之足为世法者。外篇七,记神鬼及外国诸事。又有续篇一,皆为杂说。每篇各有序有论,大至据自己之所见闻而载之。虽然采摭颇繁,但近似俚俗,可采者不多。有明刻本。
十四卷。明魏偁(生卒年不详)撰。魏偁,字达卿,鄞县(今浙江省鄞县)人。官石城县训导。此书十四卷,分内、外篇,其中内篇十七,皆记人伦文行之足为世法者。外篇七,记神鬼及外国诸事。又有续篇一,皆为杂说。每篇各有序有论,大至据自己之所见闻而载之。虽然采摭颇繁,但近似俚俗,可采者不多。有明刻本。
见《枕中书》。
十六卷。明周汝登(约1529年前后在世)撰。周汝登,字继之,又字海门,浙江嵊县人,生卒年不详。万历五年(1577)进士,授南京工部主事,累官南京尚宝卿。著有《海门先生集》、《圣学宗传》等。是集凡十六卷
一卷。汉晁错(前200-前154)撰,清马国翰辑。晁错,颍川(今河南禹县)人。初从张恢学习申不害、商鞅的法家学说。汉文帝时任太常掌故,汉景帝时任御使大夫,主张削夺诸侯王国封地,加强中央集权。后遭谮被杀
一卷。明陈贞慧撰。贞慧字定生,江苏宜兴人,诸生,侍郎于延之子。与侯方域、冒襄、方以智称四公子。著有《雪岑集》。山阳者用向秀闻笛语意。该书记父辈或同辈中有节操之士,他们或死国难,或死党狱,或死感愤,或死
十二种,六十九卷。清曹寅(详见《居常饮馔录》)编辑。丛书以编者号命名(曹寅号楝亭),十二种为:元盛熙明《法书考》、宋朱长文《琴史》、南唐史虚白《钓矶立谈》、元钟嗣成《新编录鬼簿》、宋黄大舆《梅苑》、元
三卷。宋窦材(生卒年不详)撰。窦材,真定(今河北省正定县)人,一说山阴(今浙江省绍兴市)人,曾官武翼郎。此书托名扁鹊所传。作者认为草木之药,仅可治小病,故张仲景以下方剂皆不足恃。而灸法才能治大病。用药
六卷。清贺基昌纂修。贺基昌,河南光州人,进士出身,康熙八年(1669)任昌乐知县。十一年(1672)奉檄修志,邀集邑中缙绅学士,设局采访,取嘉靖朱木志为蓝本,补取残缺,增其未备,历时数月,遂成新志。《
三卷。朝鲜申绰撰。该书前有申氏自序,序云:“使三家在者,未必其言尽得风雅之旨。然去古未远,且传受有素,参听并观,拔尤从长,有足以阐发幽滞,辩别莠好,而今不可得矣。其散出于杂文,或诸家传注者,亦多可观。
①八卷。清于公胤、姜宣纂修。于公胤字星沙,湖南善化县(今长沙)人。副贡生,顺治十八年(1661)任长治县知县,后升刑部主事。姜宣字西岩,湖北武昌县(今属武汉)人,进士出身,康熙八年(1669)任长治知
七卷。明费宏(1468-1535)撰。费宏,字子充,号鹅湖,铅山(今江西铅山县)人。明成化二十三年(1487)进士第一,授修撰。正德中累迁户部尚书。嘉靖初加少保,入为宰辅。宏乃一代名相,持重识大体,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