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补正
即《资治通鉴补》。
即《资治通鉴补》。
五卷。清张玉德作诗并书。道光元年(1821)刻于石。其中篆书二册、隶、行、草各一册。各册中前一首、用篆隶行草,其回文一首,皆用正书。第一卷仿用《苍帝古文》、欧阳洵《皇甫碑》云集。第二卷仿《史籀》大篆、
八卷。清张荫春撰。荫春,安徽六安人,清中叶诸生。书首有吴廷选序。卷一至卷八分别为天文类、地理类、人伦类、财赋类、官职类、礼制类、乐律类、政治类。是书实乃供制艺用,所以分析周礼五民、考工记如类书,以天文
四卷。清陈伯陶(见《宋东莞遗民录》)撰。该书记粤东明季遗民旧事。自各郡县志及清初诸遗老文集,旁加考证,辑出二百九十余人。以不试不仕为断,依郡县分列。诸书互异及可疑者,别为按语。凡遗民著作皆录其书目。后
见《春秋左传句解》。
不分卷。清黄奭辑。共七十三则。其中取自《开元占经》者五十五则、《太平御览》者四则、《初学记》者六则、《水经注》者一则、《艺文类聚》者二则、《文选注》者二则、《南齐书·天文志》者一则,《路史》者二则。可
六卷。宋蔡沈(1167-1230)撰。沈字仲默,号九峰,元定之子,建阳县(今属福建)人。沈少学于朱熹,年仅三十,遂弃举子业,专心研究理学;元定谪道州,沈从之,与父常以理义自娱;元定去世,沈徒步护丧归。
十二卷。明无名氏撰。此书原为曾冕士家抄本,不著撰人。清道光间伍崇曜氏据书中有“国初两淮郡县多为张士诚所据,高皇帝欲取之”云云,遂定撰者“殆胜国人矣”(《草庐经略·跋》)。考定其明人作,诚为有据。书名曰
一卷。清于光华(详见《四书句读辨》)录。是书专为认场认清题字。为免犯规例起见,因就《裹如堂坊本》所辨四书白文中字体,摘录若干,均依字典校正,注明可从可不从。其中有不尽载者,也可依类而得。与通行临文便览
不分卷。清范泰衡撰。范泰衡字宗山,四川隆昌人,道光甲午科举人,官万县训导。在此书卷末,范泰衡“自记”云:“前同治七年春出都,行六日捻氛阻道,避居景州数月。曾记《读尚书今文》。及至凤阳,读《易》六年。归
十五卷。《诗余》一卷。清许宗衡(1811-1869)撰。许宗衡字海秋,号我园,江苏上元人。道光十二年(1832)补博士弟子员。十四年(1834)举人。咸丰二年(1852)进士,选庶吉士,改官中书。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