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卷。明茅元仪(1595-1641)撰。茅元仪字止生,号石民,归安(浙江湖洲)人。茅坤之孙。官至觉华岛副总兵。著述宏富。有《平巢事绩考》等。此编皆评诗论文之语。原在嘉靖间,茅元仪之祖父茅坤与王世贞争名
一卷。清吕调阳(其生平著述未详)撰。是编系吕氏读许书之札记,立论多较通达。如论未有文字之先,“百物皆有名,其名皆俗所名也。圣人制书契,即本俗所名者,与之画出,故能使人人通晓,所谓万民以察也”。论形声,
见《士材三书》。
十二卷。清刁包(1603-1669)辑。(详见《易酌》)此集所录均为历代理学诸儒生之文二百一十六篇。据《凡例》称“专以品行为主,若言是人非,虽绝技无取。”似乎取去颇为严正。持理虽正,欲扫诸多流派,尽废
①二十四卷,清华西植等修,黄炎等纂。华西植,字燕簏,号容齐,江苏无锡人,雍正元年(1723)副榜,乾隆三年(1738)举人,乾隆十三年(1748)任贵溪知县。华西植莅任后,奉令续修县志,遂取旧志为本,
十二卷。此书无序无跋,书前有凡例。题曰:汪学信四如父编次。卷首又题新安太易父汪以时选辑。不详究竟出自何人之手。书共分十二门,全都是明人之文。可备场屋答策之用。其凡例也自称取便制举业。
一卷。清许棫(生卒年不详)撰。许棫字梦西,阳湖(今江苏武进)人。是出乃是随手札记,或录他人之说,或记自己之见,亦有本系他人之说,即以为自己所有者,如“衣”字以为当是象衣之形,此乃明朝人之说。力除改篆文
十六卷。清王泽宏(16261708)撰。王泽宏,字涓来,号吴庐,黄冈(今属湖北)人。顺治十二年(1655)进士。官至礼部尚书。著有《鹤岭山人诗集》。是集为泽宏之子王材振编辑。凡十六卷。其中,前三卷为旧
三卷。宋郑樵撰。郑樵(1104-1162)字渔仲;居夹漈山中,因号夹漈山人,学者称夹漈先生;又号西溪逸民。新化军莆田(今福建莆田县)人。南宋史学家、训诂学家。初隐居力学,凡三十余年。绍兴间以荐召对,授
一卷。作者不详。所记之事始于明天启七年(1627)八月,中间崇祯元年(1628)一月差详,二年所记则仅韩爌调停沈维炳、薛国观申救任赞一事。而卷末则题“五十宰臣编年录”,与内容不尽相符。清曹溶撰《崇祯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