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训堂法帖
十二卷。清毕沅(1730-1799)辑。毕沅,字攘蘅,一字秋帆,自号灵岩山人,镇洋(今江苏太仓)人。乾隆二十五年进士,官至湖广总督。毕沅博采金石,富藏书画。除此法帖外,还著有《河间书画录》、《两浙金石志》、《灵岩山人集》等。该法帖收录自晋迄明之法书墨迹,共汇为十二卷,且经大书家王文治鉴定,编撰严谨。此帖与同时代其他刻帖相较,伪迹较少,且摹勒甚善,可视为近代汇帖之佼佼者。有清镇洋毕氏本。
十二卷。清毕沅(1730-1799)辑。毕沅,字攘蘅,一字秋帆,自号灵岩山人,镇洋(今江苏太仓)人。乾隆二十五年进士,官至湖广总督。毕沅博采金石,富藏书画。除此法帖外,还著有《河间书画录》、《两浙金石志》、《灵岩山人集》等。该法帖收录自晋迄明之法书墨迹,共汇为十二卷,且经大书家王文治鉴定,编撰严谨。此帖与同时代其他刻帖相较,伪迹较少,且摹勒甚善,可视为近代汇帖之佼佼者。有清镇洋毕氏本。
不分卷。近代吴承仕撰。吴承仕(1884-1939)字斋(一作检斋),安徽歙县昌溪人。清末举人,曾应举贡会考,殿试录取一等第一名,分发为大理院主事,辛亥革命后任司法部佥事。受业于章炳麟,专治经学、小学,
八卷。清毛国姬编辑。毛国姬,生卒年不详,字孟瑶,号素兰女史,自署长沙女史。湖南长沙人,杨孝彪之妻。清代诗人。著有《素兰诗集》、《湖南女士诗钞所见初集》。此书前有编者自序和凡例,卷首题“鄞县沈栗仲先生阅
①十二卷,补遗一卷。清傅云龙辑。傅云龙,字懋元,浙江德清人,官兵部郎中、直隶候补道。仿效顾修《汇刻书目》,收其所未收者五百余种,其中误列类书纲目若干,亦似顾氏。有光绪二年(1876)北京善成堂刊巾箱本
二卷。元张翥(1287-1368)撰。张翥字仲举,号蜕庵,晋宁(今属山西临汾)人。著有《蜕庵集》,本编附载诗集之后而自为卷帙。《宋史》张翥本传称,张翥长于诗,其近体长短句尤工。殁后无子,其遗稿不传。传
一卷。清冯桂芬(1809-1874)冯桂芬字林一,号景亭,江苏吴县人。道光二十年(1840)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咸丰三年(1853)在苏州办团练,升右中允。十年(1860)太平军攻克苏州时逃到上海。参
见《事物纪原》。
南言莼菜似羊酪,北说荔枝如石榴。自古论人多类此,简编千载判悠悠。
一卷。明蔡鼎(生卒年不详)撰。鼎撰有《孙高阳前后督师略》,该书即前书之续,专记孙高阳阖家殉难之事,所叙简略。现有《荆驼逸史》本。
一卷。晋范宣撰,清马国翰辑。宣生卒年不详,字宣子,陈留(今河南开封)人。博综众书,尤精三礼,郗鉴命为主簿,诏征太学博士散骑郎,都不就。事迹见于《晋书·儒林本传》。是书原先有二卷,现在只存有十二条。往往
二十卷。清许桂林撰。桂林字同叔,一字月南,辽宁海城人,嘉庆举人,专于易学。此书历数年编成,卷首有自序,叙述成书之原委;卷一至卷六为总论、易图、易理、易数、易用、易表六篇,卷七至卷十八为易说,均依本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