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清赵畇(1808-1877)自撰。赵畇字芸谱,号岵存,晚号遂园,又号遂翁。安徽太湖人。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进士。历任编修,国史馆总纂,实录馆总裁,广州、潮州府知府,惠潮嘉道,按察使等官。此
一卷。清王筠(详见《毛诗重言》)撰。是书主要依靠黄叔琳注本来作解释,其对金履祥、张尔歧及黄说全谬者删之,是非互见者辨之,全谬而易惑后人者亦辨之。书前有咸丰二年(1852)自序,系为此书与它书同刻时总序
八卷。明徐缙芳(?-1635)撰。徐缙芳字奕开,晋江(今属福建)人。明臣,万历二十九年(1601)进士,官至监察御史,有敢言名,列东林一党。该书主要辑录宋代岳飞的事迹及相关内容。岳飞,字鹏举,汤阴(今
无卷数。明李长科(生卒年不详)撰。李长科,字小有,兴化(今属江苏省扬州市)人。生平事迹未详。此书阐明佛家戒杀之说,并杂举故实以说明因果报应,书名题为二集,当还有初集。而《四库》馆臣所用副都御史黄登贤家
一卷。清姚际恒(详见《春秋通论》)撰。该书不见于《清史稿·艺文志》及诸家书目,与《春秋通论》俱为传抄本。该书附在《春秋通论》之后,共一卷,三十九条,各条之下,间或别分子目,大旨在于辨正《左传》、《公羊
三十七卷。明湛若水(详见《二礼经传测》)撰。陆氏认为,《春秋》乃“鲁史之文而列国之报”,与晋之《乘》、楚之《梼杌》属同一性质。所以治《春秋》者,“不必泥之于经,而考之于事;不必凿之于文,而求之于心。大
见《陆子》。
三种,八卷。清末民国初曹元忠撰辑。曹元忠字君直,吴县(今属江苏省)人。光绪年间举人,精于经史考证之学。三种有《司马法古注》三卷附《音义》一卷,用孙星衍刻本,校订异文,并录旧注,复为《音义》附于卷后。《
又译《集史》。伊利汗国拉施特奉旨主编的世界通史巨著。拉施特(Rashidal-Din,1247-1317)出身于波斯哈马丹的一个医生世家,曾任伊利汗国合赞汗宰相。此书撰于伊斯兰历700年(1300-1
见《昨非斋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