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叟问评
四卷。清郝培元(生平不详)撰。是编乃论巩固封建等级制度和宗法关系的礼法条规和道德标准及家庭中对晚辈的礼法教育。有清嘉庆至光绪间《郝氏遗书》本,《清史稿艺文志补编》著录。
四卷。清郝培元(生平不详)撰。是编乃论巩固封建等级制度和宗法关系的礼法条规和道德标准及家庭中对晚辈的礼法教育。有清嘉庆至光绪间《郝氏遗书》本,《清史稿艺文志补编》著录。
四十八卷。明汪砢玉(生平详见《古今鹾略》)撰。此书成于崇祯十六年(1643)。此书分“法书题跋”与“名画题跋”各二十四卷。录汪砢玉自藏、目见和抄集的书画题识、题跋,以及收藏家的收藏目录。其间也有一些汪
一卷。清王昶撰。王昶(1725-1806)字德甫,号述庵,又字琴德,江苏青浦人(今上海市),乾隆十九年(1754)进士,官至刑部侍郎。湛深经术,娴于政事韬略。时号通儒,学者称阑泉先生。著述宏丰,著有《
四卷。后录一卷。清尤侗(1618-1704)撰。尤侗字同人,号悔庵。江苏长洲人。尤侗少博闻强记。康熙十八年中博学鸿儒科,授翰林院检讨,分修明史,著有《鹤栖堂集》。本书为补陆龟蒙、洪适、王铚、温豫等诸录
二卷。订讹一卷。清臧庸(1767~1811)撰。臧庸本名镛堂,字在东,又字用中,号拜经,清经学家臧琳的玄孙,江苏武进人。臧庸受业于卢文弨门下,并从钱大听、段玉裁等讨论学术,治学根据经传,加以剖析,按照
十卷。明郑本忠(?-1403)撰。郑本忠,字亦本忠,自号安分生,浙江县(今宁波市)人,生年不详。忠少既笃学,益务综览,涵濡渟蓄。明洪武六年(1373)举明经,不起,后经本县教谕赵思盛推荐授昌国训导,不
一卷。清陈鼎撰。陈鼎,字定九,江苏江阴人。《黄山史概》昭代丛书本,共一卷。兹篇不分门。所载,三十六峰之外,更有七十二峰。所载崖则十有七。溪二十有四。泉十有九。潭十有二。石室五。台六。沟二。坪二。井二。
见《咨言》。
一卷。唐释皎然(约760前后在世)撰。生平见《抒山集》(辞目)。此集前半部总论诗法,其后则以“十九字”为诗体分类,以“不用事”、“作用事”、“直用事”、“有事无事”、“有事无事,情格俱下”五格来论诗。
无卷数。清末民初廖平撰。据光绪《井研志·艺文志》载,廖平曾著《易类生行谱》二卷,此书不用京氏八宫法,而是以每卦内三爻为生,外三爻为行,合生与行,每卦为一图,由一图以推三十六图。今原书不存。此书是其例言
一卷。明文德翼(详见《宋史存》)撰。明儒注解《庄子》者,多为博引他说以明己意。文德翼作《读庄小言》则不从某家之说,只就《庄子》诸篇,随笔记述自己的心得。这在研究《庄子》的诸家之中,也可以说是独具一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