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字典>历史百科>四库百科>果蠃转语记

果蠃转语记

一卷。清程瑶田撰。程瑶田(1725-1814)初名易,字瑶田,以字行;后更名易田,又字易畴,号让堂。安徽歙县人。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举人,选授太仓州学正。从师方粹然,又与戴震、金榜同学于江永。为学长于旁搜曲证,对古名物多所考订。尚著《仪礼丧服文足征记》十卷、《九谷考》四卷、《释宫小记》一卷等十多种。程氏《通艺录》载《果蠃转语考》之目而无书。尹石公得稿本于北京,经陈慎登、方景略校勘,洪泽复校,收入《安徽丛书》第二集。卷末有王念孙跋语,称此书“为训诂家未尝有之书,亦不可无之书也”,其推崇至矣。《果蠃转语记》曰:“双声叠韵之不可为典要,而唯变所适也。声随形命,字依声立,屡变其物而不易其名,屡易其文而弗离其声。物不相类也,而名或不得不类;形不相似,而天下之人皆得以是声形之,亦遂靡或弗似也。姑以所云‘果蠃’者推广言之。”程氏认为双声叠韵是经常变动的,其字形与字义也不是固定不变的。物的命名,往往与物的形状有关,物虽不同,只要形状相同相似,其称名往往相同,出现“物不相类也,而名或不得不类”现象,而“声随形命、字依声立”,于是“屡变其物而不易其名,屡易其文而弗离其声”,比如瓜果之类叫作‘果蠃’,《诗·豳风·东山》:“果蠃之实,亦施于宇。”字亦作“果蓏”、“楼”、“括楼”;与瓜果形状相似的细腰蜂也叫“果蠃”,《尔雅·释虫》:“果蠃,蒲卢。”注:“即细腰蜂也。”《诗·小雅·小宛》作“蜾蠃”。“果蠃”字又变为“咕蝼”、“蝼蛄”、“蒲卢”等。程氏是要借“果蠃”这个词来阐发音义通转的道理和事物命名的规律。所论虽不尽是,但他所谈到的现象是存在的,对这类词的归纳和阐发,对于探求事物称名的根据,以及说明某些词语之间的关系还是深有启发的。该书共搜辑二百多个与“果蠃”一词有关系的词,用音义通转理论,阐发它们之间的关系,“凡草木鸟兽虫鱼之名,绝代别国之异语方言,由经典之所载,以至俚巷之歌谣,苟为双声叠韵之转者,无不触类旁通”(《中国训诂学史》)。其书所以名“转语”,本于扬雄《方言》,因时地不同或其他原因,一个语词音转而孳乳变化成的另一些语词,《方言》称为转语。清戴震曾作《转语》二十章。《果蠃转语记》收在《安徽丛书》第二集,书末附近代洪汝闿《校记》一卷。

猜你喜欢

  • 春秋折衷论

    一卷。唐陈岳撰,清马国翰辑。陈岳,吉州庐陵(今江西吉安)人,屡试不第,唐昭宗光化中(898-900)才被辟为江西从事。作《春秋折衷论》,司空图称其赡博精致。该书《旧唐书·经籍志》著录为三十卷,《崇文总

  • 续云梦县志略

    十卷,首一卷,末一卷,清吴念椿修,程寿昌、曾广浚纂。吴念椿,字子恭,浙江临安人,荫生,官云梦知县。程寿昌,字云泽,本县人,举人,候补同知。曾广浚,字伯泉,本县人,拔贡。《云梦志略》,邑人程怀璟作于道光

  • 宁国府志

    ①三十四卷。清宋斅修,钱人麟等纂。宋斅,江苏长州人,乾隆十二年(1747)来任宁国府知府。钱人麟,江苏武进人,进士,官翰林院侍读学士。宁郡有志,创始于明成化年间,嘉靖中复修,万历三修,清康熙四修,乾隆

  • 调查云冈造像小记

    一卷。清代赵邦彦(生卒年不详)撰。《调查云冈造像小记》一书,共分四节:一、云冈造像史,二、北魏时云冈石窟表,三、云冈诸石窟,四、附录。第一节,著录太和七年、九年、十三年、十九年和延昌九年五碑。诸碑造像

  • 黎城县续志

    四卷。清郑灏等修,杨恩树纂。郑灏,河北大兴县(今北京市大兴县)人。出身廪贡生,同治十三年(1874)任黎城县知县。按黎城在隋时,与潞城同立为县,自明中叶,县人靳惟精始辑为志。历百余年至康熙二十一年,重

  • 读书偶记

    三卷。清雷鋐(1697-1760)撰。鋐字贯一,一字翠亭,宁化(今山西省宁武县)人。雍正十一年(1733)进士,官至左副都御史。其受业于李光地、方苞,以躬行为主,以仁为归,以敬义为门户,以程朱为宗,于

  • 楚辞韵解

    八卷。清邱仰文(1696-1777)撰。邱仰文,字襄周,号省斋,滋阳(今山东兖州)人。雍正十一年(1733)进士,官四川定远知县。著有《省斋自存稿》、《楚辞韵解》。卷首有陆耀序,胡德琳序,作者自序,凡

  • 丛书集成初编

    三千一百十一种。商务印书馆辑。丛书是汇辑各种单行本著作成一编并冠以总名的一类书。传统的提法认为中国的丛书创始于南宋,俞鼎孙、俞经《儒学警悟》为最早的一部丛书,收书六种四十一卷。而稍后的左圭《百川学海》

  • 心远堂诗集

    十二卷。清李霨(1625-1684)撰。李霨,字景霭,号坦园,据梧居士。直隶高阳(今属河北)人。顺治三年(1646)进士。官至秘书院大学士、保和殿大学士。卒后谥文勤。李霨政务之暇,喜交文人名士,彼此吟

  • 字鹄

    一卷。隋颜愍楚(其生平不详)撰。此书载于《秘册丛说》中,凡一百五十三条,其中前一百余条曰《俗书正误》,旨在纠正俗书之误写,如“美从大,从火非”,“博协从十,从忄非”;后五十余条曰《讹习诸字》,旨在订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