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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三百三十二卷。清张廷玉(1672-1755)等修撰。张廷玉字衡臣,号研斋,(或作砚斋)。安徽桐城人。康熙三十九年(1700)进士,改庶吉士,雍正时官至保和殿大学士,居官五十年,卒谥文和。著有《澄怀园全集》三十七卷。清朝顺治二年(1645)下诏设立明史馆,为修撰《明史》进行准备,康熙十八年(1679年)正式开始撰修,至雍正三年(1735)《明史》定稿,乾隆四年(1739)正式刊行,历经95年,是二十四史中修撰时间最长的一部。《明史》先后由张玉书、王鸿绪、张廷玉等任总裁。先后参加撰修者很多,其中以万斯同出力最多。万斯同(1638-1702),字季野,浙江鄞县人,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黄宗羲的弟子。万氏博学多才,对明史用力尤勤。他不肯入清廷作官,以布衣身份参修《明史稿》。明史馆臣所撰的文稿均由万氏审定,他是实际上的《明史稿》总裁。万氏卒后,王鸿绪在万斯同《明史稿》的基础上修订删补,《明史》大体修成,但仍未完善。特别是清初西南地区和东南沿海一带抗清战争不断,明清之间的关系难于处理,福、唐、鲁、桂诸王的名位问题也使馆臣感到棘手。修史者对当时的文字狱心有余悸,害怕因修史罹祸,故迟迟不敢下笔,这是《明史》一再拖延,不能定稿的重要原因。雍正元年,由张廷玉任总裁,选聘二十五人再次对王鸿绪修订的《明史稿》进行修改删削,又历时14年,至雍正十三年(1735)才最后定稿。因定稿时张廷玉任总裁,故署张廷玉之名。《明史》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表十三卷,列传二百二十卷,目录四卷。记事上起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下至明思宗崇祯十七年(1644),共计277年的历史。本纪记载明朝十六个皇帝的史事,其中明太祖朱元璋和明成祖朱棣的本纪各分为三卷,宪宗、神宗和庄烈帝的本纪各分为二卷,其余每帝一卷。志分十五目,在二十四史中名目最全,内容也较充实。表分为五类,其中《七卿表》记载明朝官制较详备。列传中分类传二十目,新增了其他各史所没有的类目。未标类目的列传也按人物的类别划分,把相同或相近的列在一起。《明史》撰修时间长,经撰人很多,但体例严谨,内容充实,文字精炼,是二十四史中较好的一部。《明史》版本较多,有武英殿本,江苏翻刻本,同文局本,竹简斋本,百纳本,《四部丛刊》本,《四部备要》本,中华书局标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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