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宋米芾(详见《画史》)撰。是书首冠以用品一条,论石当以发墨为上。后附性品一条,论石质之坚软;样品一条,备列晋砚、唐砚、宋砚形制之不同。中记诸砚,从玉砚至蔡州白砚共二十六种,特别对端砚、歙砚,辨之
二十二卷,首一卷。清陆福宜修,多时珍纂。陆福宜,江苏泰兴人,监生,曾任阜城县知县。多时珍,字玉岩,号鹿卿,康熙解元,官至内阁撰文中书舍人。雍正十一年(1733)陆福宜任阜城县知县后,遂集邑人纂辑县志,
见《巢氏诸病源候总论》。
三十卷。明梅之撰。之字惠连,麻城(今湖北麻城)人。该书专为科举制艺而作,从《春秋》经传中归纳出一些题目,每题必载一破题,详列作文方法。供士子揣摹。以胡安国《春秋传》之说为主,名为发挥经义,实则割裂传文
五卷。清李绳远(1633-1708)撰。李绳远,字斯年,号寻壑,秀水(今浙江嘉兴)人。由诸生入国子监,考授州同知,与弟李良年、李符皆有文名,时称“三李”。著有《獭祭录》五十卷、《正字通补正》二十卷等。
十卷。清杨潮观(1710-1788)撰。潮观字闳度,号笠湖,金匮(今江苏无锡)人。乾隆元年(1736)举人,官四川泸州知州。除《左鉴》十卷外,还著有《周礼指掌》六卷、《吟风阁杂剧》四卷、《笠湖诗稿》。
七卷。不著撰人名氏。徐天麟在书前序中言元代往往随事立法,各代各时所颁布之律令条例繁多,官民难以尽知。此书乃留心法律者抄集法律案牍而成,前列“诏敕”,共分官制、吏员、公牍、礼仪、学校、僧道、户役、田产、
①十卷。清赵风诏纂修。赵风诏,江苏武进县人,康熙二十七年(1688)进士,康熙三十三年(1694)任沁水县知县。按沁水县志,创修于明成化间邑人户部尚书李瀚,其后隆庆间邑令扈文魁又加修纂,分礼、乐、射、
三卷。明龚立本(生卒年不详)撰。立本字渊孟,江苏常熟人。清兵入关后,不食而卒。该书为立本追记,大半皆名贤巨儒,为古今不可磨灭之人。显达者上述游踪,隐论者兼缀行略。发潜阐幽,事皆有据。此书为《烟艇渔笔》
二卷。清郑珍撰。参见《说文新附考》。这是专门搜辑《说文》逸字的著作。所谓逸字指不见于《说文》部中的经典相承之字和解说、序例及偏旁中的字。清李慈铭《越缦堂读书记》介绍此书说:“据经典汉以前训义明白及《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