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卷。清王夫之(详见《周易稗疏》)撰。据作者自序,其父王朝聘(1568-1647,明万历乙卯、天启辛酉两中副榜)研治《春秋》多年,甚有心得,然老病侵寻,未及著书而殁;此书即取材于朝聘之说,故以“家说”
六十四卷。明冯梦祯(1548-1605)撰。冯梦祯,字开之,晚年自号真实居士。秀水(浙江嘉兴)人。万历五年(1577)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因忤张居正,病免归故。万历二十一年(1593)补广德州判官
八篇。清王念孙撰。王氏生平见“广雅疏证”。《释大》一书专释字之有大义者,故名《释大》。释“大”之词,《尔雅》收三十九字、《小尔雅》收六字、《广雅》收五十八字、《毛诗传义类》收五十字、《拾雅》收九十字。
十卷。西晋郭象(?-312)撰。郭象字子玄,河南(今河南洛阳)人,西晋哲学家。郭象少年时有才华,明事理,常闲居在家,以文论自娱,后曾官至黄门侍郎、太傅主簿。郭象好老庄之学,善于清谈,《晋书·郭象传》载
一卷。清顺治十二年(1655)世祖章皇帝撰。世祖以勋臣谭泰、石汉、大学士陈名夏等先后以骄怙伏法,乃推论古今之奸臣恶迹,以训诫群臣,俾其知炯鉴,故撰成本书。全书共八篇,即《植党》、《好名》、《营私》、《
一卷。宋米芾(详见《画史》)撰。是书首冠以用品一条,论石当以发墨为上。后附性品一条,论石质之坚软;样品一条,备列晋砚、唐砚、宋砚形制之不同。中记诸砚,从玉砚至蔡州白砚共二十六种,特别对端砚、歙砚,辨之
二卷,清李邺嗣撰。李邺嗣字梁堂,鄞县(今浙江奉化县)人,《西汉节义传论》主要是论述了西汉时期一些著名的人物事迹,以其节义之概,论而辑之。王应麟因班固的《汉书》中没有记载西汉时一些人杀身成仁之美的事迹,
十卷。宋司马光(公元1019-1086)撰。司马光字君实,陕州夏县(山西夏县)人,宝元元年进士,历任仁宗、英宗、神宗三朝。神宗时,任翰林学士、御史中丞。熙宁间王安石推行新法,他竭力反对,出外。退居洛阳
不分卷。清黄奭辑。题名为《礼含文嘉》的书历史上有两种:其一是《文献通考》所论及的一部术数书,著者不明。另一部则属《礼纬书》,其文已多遗逸,黄奭则从群书中辑录成编,内容是谈国君文治之事,可分五项:第一、
一卷。清陆秉笏(生卒年不详)撰。秉笏字长卿,号葵沾,上海人。乾隆六年(1741年)举人。乾隆间有诏,凡明末殉节诸臣及为流寇所逼而殉者,皆得分别予谥,并敕撰《胜朝殉节诸臣录》以记之。秉笏即抄录松江府属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