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制人臣儆心录
一卷。清顺治十二年(1655)世祖章皇帝撰。世祖以勋臣谭泰、石汉、大学士陈名夏等先后以骄怙伏法,乃推论古今之奸臣恶迹,以训诫群臣,俾其知炯鉴,故撰成本书。全书共八篇,即《植党》、《好名》、《营私》、《徇利》、《骄志》、《作伪》、《附势》、《旷官》。从不同方面论述了奸臣的恶迹,告诫群臣应以为鉴。同时强调,作为皇上,对此等恶迹早在洞察之中,以此示驾驭之权。本书之作,反映了清代皇权的加强自清初即已开始。而后来的几代皇帝也多有类似之作。有《四库全书》本传世。
一卷。清顺治十二年(1655)世祖章皇帝撰。世祖以勋臣谭泰、石汉、大学士陈名夏等先后以骄怙伏法,乃推论古今之奸臣恶迹,以训诫群臣,俾其知炯鉴,故撰成本书。全书共八篇,即《植党》、《好名》、《营私》、《徇利》、《骄志》、《作伪》、《附势》、《旷官》。从不同方面论述了奸臣的恶迹,告诫群臣应以为鉴。同时强调,作为皇上,对此等恶迹早在洞察之中,以此示驾驭之权。本书之作,反映了清代皇权的加强自清初即已开始。而后来的几代皇帝也多有类似之作。有《四库全书》本传世。
二卷。元杜本(1276-1350)编。杜本字伯源,江西清江人。元武宗、文宗均召而不仕。惠宗时召为翰林学士,又称疾归。人称清碧先生。有《清江碧嶂集》,此集卷末有张榘跋称:右诗一卷,凡二十三人,无名者四人
三十二卷。清桑额(生卒年不详)撰。桑额字省斋。由起居注收掌官,改授山西内院七品笔帖式。专司抚署公牍,翻译清汉事务。此书为桑额历经二十余年,为官公务之余,利用闲暇时间编辑而成。成书于康熙三十九年冬月,在
十二卷。清缪荃孙(1844-1919)撰。缪荃孙生平详见《艺风堂文集》(辞目)。《艺风堂文漫存》凡十二卷。内含《辛壬稿》三卷,以刊于辛亥(1911)、壬子(1912)年间,故名。卷一录其诗二十七题七十
四卷。清王兆琛(生卒年不详)撰。兆琛原名兆玺,字叔玉,号献甫,又号西舶,福山(今属山东)人。嘉庆丁丑(1817年)进士,改庶吉士,散馆授编修,官至山西巡抚。是书取通用字,分别正俗,解释音义,依《康熙字
十卷。清王世睿(约1729年前后在世)撰。王世睿,字道存,山东章丘人,康熙五十四年(1715)进士,官上海县知县。本集多是馆课之作。惟第九卷《金陵宦稿》中收有“八劝八戒”诗。不过,其诗意求通俗,太缺乏
八卷。清高岗修,蔡永华纂。高岗字仑侯,北平人(今北京市),顺治十六年(1659)进士,康熙六年(1667)任蓬莱县知县。蔡永华,邑人,曾任河东、陕西等处都转盐运使。考蓬莱县,其原无旧志,此志为创修。高
一卷。三国魏邯郸淳撰。邯郸淳又名邯郸竺,字子叔(一作子礼),颍川(今河南禹县)人。生卒年不详。三国魏文学家。邯郸淳建安年间即负才名,曾受到曹操赏识。工于文、赋、小说等,代表作《孝女曹娥碑》得到大文学家
五卷。明韩邦奇(1479-1555)撰。邦奇字汝节,朝邑(今陕西大荔)人,官至南京兵部尚书,事迹见于《明史》本传。是书第一卷曰《本图书》,第二卷曰《原卦画》,皆推演邵氏之学,详为图解。第三卷称《明蓍策
八卷。明湛若水(见《格物通》)撰。此书所辑皆为明道(程颢)的论说。其书所以名“遵道”,他在自序中称“夫遵道何为者也?遵明道(程颢)也。”他认为宋代理学诸儒中,能得孔孟心事,体用一贯之旨的是周敦颐和程颢
一卷。清陈德荣(清初人,生卒年未详)撰。陈德荣字廷彦,渥城(今属河北新安)人。杂剧《菩提棒》共五出,取材于《情史·小青传》,而出入较大。明徐士俊《春波影来集》有杂剧《挑灯》亦演小青事。《菩提棒》第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