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卷。汉扬雄(前53-18)撰。扬雄,字子云,名扬雄或作扬雄。蜀郡成都(今属四川)人。其生平详见《方言》条。著有《琴清英》、《训纂篇》、《方言佚文》、《扬子法言》等。据《汉书·艺文志》、《隋书·经藉志
四卷。清郝培元(生平不详)撰。是编乃论巩固封建等级制度和宗法关系的礼法条规和道德标准及家庭中对晚辈的礼法教育。有清嘉庆至光绪间《郝氏遗书》本,《清史稿艺文志补编》著录。
十七卷,首一卷。清刘崇照修,陈玉树、龙继栋纂。刘崇照,浙江镇海人。光绪十六年(1890)进士,翰林院庶吉士,十九任盐城县知县。陈玉树,字惕庵,邑人,光绪十四年举人。盐城邑志始于明万历杨志,迨清顺治中知
①二卷。明刘思诚修,高知止纂。刘思诚字克实,号定宇,直隶山海卫人,万历元年(1573)乡荐,十五年(1587)任平原县知县。任满升济南府同知。高知止字明甫,邑人,万历十一年(1583)进士,授阳曲知县
二百二十卷。明马维铭撰。维铭字新甫,平湖(今浙江省平湖县)人。万历八年(1580年)进士,官至兵部职方司主事,生卒年不详。该书摘录二十一史中的本纪、列传两部分内容,汇编成一部通史,便于阅览。现存明万历
见《东谷所见》。
二卷。元无名氏撰。《永乐大典》载有此书,称王与撰。王与生平不详,不知为何许人。作者在《无冤录》中自称曾任过盐官。书中所载多元代至元、元贞、大德年间的官牒条文,又多引《平冤录》、《洗冤录》中的文字。上卷
四卷。《词钞》一卷。《文钞》一卷。清翁同和(1830-1904)撰。同和,字叔平,又字声甫,晚号松禅。江苏常熟人。咸丰六年(1856)一甲一名进士。授修撰。咸丰八年(1858)典试陕甘,授陕西学政。后
八卷。清胡会恩(约1670年前后在世)撰。胡会恩,字孟纶,号苕山,德清(今浙江德清县)人,生卒年不详。康熙十五年(1676)进士,官至刑部尚书。著有《清芬堂存稿》、《赓飏集》等。胡会恩、馆阁诸诗,曾别
一卷。清曹若楠撰。曹若楠生卒、事迹不详。关于古文孝经的训释,司马光作有指解,朱熹就指解作有刊误,董鼎又就刊误作有大义,然而发挥尚不够。清初冉觐祖曾想依刊误另作训释而未成。曹氏本冉觐祖意作是书,博引宋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