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盐法续增备考
六卷。不著撰人名氏。卷首有恩锡序,恩锡,正黄旗满洲荫生,同治时任山东盐运使,后官至江苏布政使,历置江苏巡抚漕运总督。是书卷一为盛典,豁免赏需及嘉庆十三年(1808)后捐输河工军需各案。卷二上为优恤九案,卷二下为优恤八案,卷三为帑本刊二十案,卷四上为道光七年调剂前案,卷四下为道光八年调剂后案,卷五上为盐务条例五宗,卷五下为盐法条例,卷六为附录。是书辑录了嘉庆二十五年(1820)至道光八年(1828)间有关案例,可补《清会典》、《清盐法志》等不列例案全文之不足。有清同治刊本。
六卷。不著撰人名氏。卷首有恩锡序,恩锡,正黄旗满洲荫生,同治时任山东盐运使,后官至江苏布政使,历置江苏巡抚漕运总督。是书卷一为盛典,豁免赏需及嘉庆十三年(1808)后捐输河工军需各案。卷二上为优恤九案,卷二下为优恤八案,卷三为帑本刊二十案,卷四上为道光七年调剂前案,卷四下为道光八年调剂后案,卷五上为盐务条例五宗,卷五下为盐法条例,卷六为附录。是书辑录了嘉庆二十五年(1820)至道光八年(1828)间有关案例,可补《清会典》、《清盐法志》等不列例案全文之不足。有清同治刊本。
一卷。明孙道易撰。生卒年不详。孙道易字景周,自号映雪老人,华亭(今甘肃华亭)人,生平事迹不详。此书皆录名人嘉言懿行及近代闻见之事。因为依据当时友朋所书辑录而成,故名为“客谈”。在每一条下各标其姓名,有
十七卷。清宗元鼎(1620-1698)撰。宗元鼎,字定九,号梅岑,别号小香居士,江苏江都人。七岁咏梅,为前辈所赏。酷爱梅花,堂前有古梅一株,时人称为宗郎梅。家贫,躬耕而食。后隐于东原城东数十里的宜陵南
一卷。清汪筠(约1644-1689间在世)撰。汪筠,字禹次,长洲(今江苏苏州)人,生卒年均不详。为汪琬长子。少补吴江学诸生。三十二时患病咯血而死。汪琬得其遗诗数首,为刊附于汪氏家传集后,名为《箐庵遗稿
二十一卷。宋洪适撰。清汪日秀校刊。参见《汪刻隶释》。是本刊于汪氏校刊《隶释》之次年,即乾隆四十三年(1778)。当时汪氏跋于卷末,谓是本乃据金风亭长藏抄之本校以近刻而成。所谓近刻,系朱彝尊据范氏天一阁
十卷。清易顺鼎(1858-1920)撰。生平详见《琴志楼词》(辞目)。此编共十卷。卷一为赋、卷二为骈文、卷三至卷七为古今体诗,卷八为词,卷九为南北曲,以上皆作于光绪三年(1877)至四年(1878),
一卷。清魏裔介(详见《易经大全纂要》)撰。该书对《孝经》分章进行诠释。其训诂字义的标题曰“注”,敷衍语音的标题作“义”。词旨浅近,为课蒙之作。
十卷。清刘光飏(生卒年不详)辑。刘光飏,字雨若,宣城(今属安徽)人,以善刻石著称于明清间,《快雪堂法书》、《王刘诗牍》等皆出于其手,尤其是《快雪堂法书》摹刻之精湛,名重艺林,以至被誉为“天画神镂”。此
十六卷,首一卷,末一卷,清吕懋先等修,方蔚等纂。吕懋先,字音庭,江苏阳湖(今属武进县)人,监生出身,同治五年(1866)任奉新知县。同治九年(1870)夏,吕公奉檄续修县志,于同治十年(1871)冬成
见《诊宗三味》。
三十五卷。旧本题为宋倪思撰。倪思字正甫,湖州归安人,乾道二年进十,历官宝文阁学士,相传作于溪须。《班马异同》作书是因班固《汉书》多因《史记》而增减,于是考证其字句,以《史记》有而《汉书》没有的、或删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