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则
一卷 野志 一卷。明徐三重(详见《牖景录》条)撰。此书均为贻训子孙之语。家则为其所立规条,每条之后间引古人嘉言善行以证明之。其言酌乎古今之间,如丧礼不得用僧道,而得用纸钱、纸锭之类等。《野志》分十六篇,即端习、祛惑、营业、稽籍、本教、抡交、范内、居身、人道、节用、使令、狎慝、庖馔、服饰、燕乐、戏具,其词多用骈偶,与其所作《家则》相为发明,均属自述家事之类。有旧写本。
一卷 野志 一卷。明徐三重(详见《牖景录》条)撰。此书均为贻训子孙之语。家则为其所立规条,每条之后间引古人嘉言善行以证明之。其言酌乎古今之间,如丧礼不得用僧道,而得用纸钱、纸锭之类等。《野志》分十六篇,即端习、祛惑、营业、稽籍、本教、抡交、范内、居身、人道、节用、使令、狎慝、庖馔、服饰、燕乐、戏具,其词多用骈偶,与其所作《家则》相为发明,均属自述家事之类。有旧写本。
一卷。唐蒋鲂撰,清顾震福辑。《日本现在书目》著录蒋鲂《切韵》五卷,其书久佚。《倭名类聚钞》引“岳,高山名也。”“汗,人身上热汁也。”“,在臂避弦具也。”“院,别宅也。”“瓦。烧泥为之,盖屋宇上,蓬莱子
十八卷。明邓原岳(约1607年前后在世)撰。邓原岳,字汝高,闽县(今福建福州)人。生卒不详。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官至湖广按察司副使。著有《西楼集》。是集为邓原岳诗文别集。凡十八卷。诗十卷,文
明兰陵笑笑生撰。作者的真实姓名及生平事迹不详。兰陵今属山东峄县(枣庄市境内),作品中又多用山东方言,因此作者可能是山东人。明代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说:“闻此为嘉靖大名士手笔”。有人推测为王世贞,实不可
一卷。南宋周密(1232-1298)撰。周密字公谨,号草窗、苹洲、四水潜夫、弁阳老人等,济南(今属山东)人。生平事迹详见《齐东野语》。此书分为九类,其文与所作《云烟过眼录》、《癸辛杂识》等书大同小异,
二十卷,唐刘知几撰。刘知几(661-721),字子玄,彭城(今江苏徐州)人,著名历史学家。20岁举进士,授获嘉县主簿,潜心经史诸子及杂记小书。武则天临朝时,下制九品以上各言时政得失,刘知几上表陈四事,
一卷。齐召南撰。齐召南,天台人。《江道编》小方壶斋本,共一卷。首列金沙、雅砻二源。以下依次叙述所会之沱、涪、黔诸江以及洞庭湖与汉水。谓经东流望江,至江南界。循江阴,抵昭文白茅镇,至崇明西明北是为入海之
三卷。元陈秀民编。陈秀民,字庶子,四明(又作温州)(今属浙江省)人,生卒年均不详。官至武冈城步巡检,提升为知常熟州,后加入张士诚军队,历浙江行中书省参知政事、翰林学士。博学善书,喜工诗文。著有《寄情集
八卷。清西清纂。西清字研斋,长白山人,文端公鄂尔泰之曾孙。善诗文。嘉庆年间,官黑龙江时,常检署中旧档案,甄录于册,闲暇时则访问故老耆旧,心有所得,辄笔而记之,积而稿成。《黑龙江外记》嘉庆十五年(181
十四卷。明夏良胜(约1521年前后在世)撰。夏良胜字于中,江苏南城人,生卒年不详,约明武、正德年间人。正德年间进士,累迁吏部考功员外郎,因谏南巡廷杖归,嘉靖初(1523)复职,后为仇家所讦,再下狱论杖
四卷。南宋王应麟(详见《周易郑康成注》)撰。王应麟认为《汉书》、《续汉书》等两汉史志对于汉代典章制度之细目多有疏略,乃博采诸家经注及《说文》诸书,详为笺释,以补其遗漏。包括《周礼》二卷,《仪礼》、《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