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明沈继孙撰。沈继孙,洪武年间姑苏(今江苏苏州市)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考元代画家倪瓒所著《云林集》一书,有赠沈生卖墨诗序曰:“沈学翁隐居吴市,烧墨以自给。”“墨若点漆”等语,时代、姓氏,里贯一
一卷。明熊宗立(生卒年不详)撰。熊宗立字道轩,号勿听子,建阳(今属福建)人。从刘剡学医。好讲阴阳医卜之术。著有《伤寒运气全书》、《勿听子俗解八十一难经》、《名方类证医书大全》、《类证注释钱氏小儿方诀》
四卷首一卷,民国杨祖唐修,蒋德勋等纂。杨祖唐,遂宁人,曾知乐至县事。蒋德勋,邑人。《乐至县志又续》民国十八年(1929)刻本,此志子目之异于旧志或新增者,有自治机关、法团、知事、局长、驻军、肉税、菸酒
二卷。清刘衡撰。刘衡,江西南丰县人。嘉庆五年(1800)由副贡生考充官学教习,历任广东新兴及四川垫江、梁山、巴县等县知县。道光十年(1830)官至河南开归陈许道。书前有作者自序和郭尚先、吴寿椿二序。据
一卷 野志 一卷。明徐三重(详见《牖景录》条)撰。此书均为贻训子孙之语。家则为其所立规条,每条之后间引古人嘉言善行以证明之。其言酌乎古今之间,如丧礼不得用僧道,而得用纸钱、纸锭之类等。《野志》分十六篇
二卷。清王劼撰。王劼字子任,四川巴县人,生卒年不详。此书是为驳王鸣盛《尚书后案》而作。王劼在其自序中驳斥《尚书后案》,说它譬如魔趣,不辨昏晓。此书上卷认为《尚书后案》在播弄篇卷之外,更有四谬:一是怀疑
即《皇清开国方略》。
五卷。作者不详。陈振孙《书录解题》云:“以监本增注而释之。”此书于每一字下先列“官注”,后附“互注”,中间用一“释”字隔开,如:“鳜,鱼名。〔释〕云:大口,细鳞,有斑文。”此书今有两种版本。一种是清康
五卷。汉郑玄注,清孔广林辑。孔颖达《尚书正义》引《书纬》云:“孔子得黄帝玄孙帝魁之书,迄秦穆公,凡三千二百四十篇,定可以为法者,百二十篇。以百二篇为《尚书》,十八篇为《中候》。”刘向《七录》载有《中候
十六卷。宋司马光(详见《易说》)撰。此书杂录宋代旧事,起于宋太祖,迄于神宗,每条之下皆注其述之人,故名《记闻》,据传本书为司马光编纂《资治通鉴后记》收集的材料,故其中多记朝廷军政大事,而间涉琐事逸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