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种,十六卷。清曹曾矩编。曹曾矩字用甫,号小时,河南洛阳人,生卒年不详,曾官桐柏县教谕。丛书辑曹曾矩曾祖以上三世著作,有清曹逢庚二种,《春秋辑说汇解》一卷、《淡和堂经说》一卷。曹逢庚字上章,号肃堂,乾
十卷。耿南仲(?-1129)撰。耿南仲,字希道,北宋开封(今河南开封)人。历资政殿大学士、尚书左丞门下侍郎等职。为政畏战主和,依违迁就。《周易新讲义》原名《周易解义》,《宋史·艺文志》著录为十卷。耿南
六卷。清江德中(生卒年不详)撰。江德中字汉若,歙(今安徽歙县)人,官至广西布政司参议。著有《西粤对间》。《卮坛对问》是江德中的一部杂说之作,此书首卷论述支干及日月星云之事。二卷至六卷都是杂论经史,著者
五十四卷,首二卷。不著撰人姓氏。考书中所辑之案牍疏奏之人,为齐苏勒、范时绎、稽曾筠、蒋炳、常禄等。皆雍正、乾隆间之大臣也。故当时河道浚治之事,皆出诸人之手,其成案亦诸人商榷而定。《南河成案》清刻本。此
二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四分律合注戒本》作于唐贞观八年(634),为一卷本。永徽二年(651)重修后成二卷本。道宣不偏执师传,唯一律本录经文释义。每戒立目,以示纲领,各
见《隋史遗文》。
十八卷。明刘崧(1321-1381)撰。刘崧,初名楚、字子高,泰和(今属江西)人。八岁能诗,洪武三年(1370)举经明行修,改今名,官至吏部尚书。著有《槎翁诗集》(已著录)。此编为刘崧文集,共十八卷。
一卷。不著撰人。此编首尾残阙。起任彦升、王文宪文集序之后半。检卷内子目,知在卷第二十三,止于令升《晋纪总论》。在卷第二十五,特与李善注本相校,则为卷四十七至四十九,知所据为昭明原帙。盖《文选》原编三十
十卷。北周庾信(513-581)撰。清吴兆宜注。庾信,字子山,小字兰成,南阳新野(今河南新野)人。北周诗人。仕梁为右卫将军,封武康县侯。历仕西魏、北周,累迁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等职,世称“庾开府”
十三种,十四卷。明洪詹溥辑。洪詹溥字子美,钱塘(今江苏杭州)人,生平事迹失考。《奚囊广要》又名《奚囊杂纂》,共收书十三种:《田家五行》二卷,题作田舍子窦元礼速撰;《物类相感志》一卷,题作吴潜坤居士姚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