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作者不详。汪直,歙县(今属安徽)人。明嘉靖中,据五岛引倭兵入寇,后被浙江总督胡宗宪以计诱杀。本书即记载这一事件始末经过,为研究明代倭寇事件较为重要的史料。有《借月山房汇抄》(嘉庆本、景嘉庆本)第
不分卷,附答问五篇。清龚自珍(详见《泰誓答问》)撰。本书写成于自珍四十二岁时。全书大义,宗刘向《七略》及班固《艺文志》之说,把经部分为经、传记、群书。“经”,指的是《易》、《书》、《诗》、《礼》、《乐
二卷。清李渔撰。其生平见《闲情偶寄》条。此剧写荆州男子阙素封,早失父母,家富而貌丑,为人忠厚老实,平生多行善事,或输粮于官,或焚券免债。前后曾娶三房妻子,皆因嫌其貌丑而不与其同居,避于书房之中,礼拜菩
一卷。清宋翔凤(详见《论语郑注》)撰。是书列表以明《论语》传授之源流,首分古论语、齐论语、鲁论语三目,传古传齐传鲁者,分列各目,张禹习鲁兼齐,总括齐鲁二目,郑玄兼取三家之长,郑沖、何晏混合三家,徐遵明
四卷。清黄淦撰。淦字纬文,号绮霞,浙江杭州人,乾隆时举人。其著述有《七经精义》,《周易精义》为其中之。此书不列经文,不解章句,只就各家之说分条列举,亦不参杂己见。所集各家大体以宋儒为主。其友萧山王宗炎
三十二卷。宋刘弇(1048-1102)撰。刘弇,字伟明,吉州安福(今江西吉安县)人。元丰二年(1079)进士,复中博学宏词科。初知峨眉县,改太学博士。元符中,除秘书省正字,历实录院检讨。龙云乃弇所居乡
二卷。清郝应第纂修,郝应第字维三,河北新乐县人。出身举人,顺治十二年(1655)来任太谷县知县,按太谷县志创修于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县令乔允升。至顺治九年(1652)知县戴可进莅任后,叹乔允升本
五十四卷,清纪大奎修,林时春等纂。纪大奎,临川人,举人,曾任什邡县知县。什邡县志创修于康熙二十二年(1683)县令胡之鸿,仅二十余页。五十九年(1720)县令丁士一重修,规模略具。乾隆六年(1741)
一卷。敦崇撰。敦崇,晚清时长白富察人,光绪中曾在朝供职。其书卷首有刑部主事润芳序,称其退食之余,以书史自遣,于国朝掌故多能识其本源,撰成于光绪庚子(1900年)。其书自元旦起,至除夕止,四时节令,内自
十卷。明张诩(1455-1514)撰。张翊,字廷实,南海(今属广东)人,成化二十年(1484)进士,累官至南京通政司左参议。著有《白沙遗言》(已著录)、《东所文集》等。是集为张诩杂咏广州诸古迹的诗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