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氏鸿书
一百零八卷。明刘仲达(生卒年不详)撰。刘仲达字九逵。本书分二十四类,类下又分子目二百六十。事实词章,相杂而载。所引内容都注明出处,便于阅读参考。但大多亦是转引自其他类书。书的卷首题汤宾尹删定。但是在李维桢的序言中,既无汤宾尹之名,亦无删定之事。疑书贾刊书时借重于汤宾尹。
一百零八卷。明刘仲达(生卒年不详)撰。刘仲达字九逵。本书分二十四类,类下又分子目二百六十。事实词章,相杂而载。所引内容都注明出处,便于阅读参考。但大多亦是转引自其他类书。书的卷首题汤宾尹删定。但是在李维桢的序言中,既无汤宾尹之名,亦无删定之事。疑书贾刊书时借重于汤宾尹。
清张尔岐(详见《仪礼郑注句读》)撰。古来学者对《老子》评品褒贬各随己意,或尊之以为“真经”,或黜之以为邪说。为其作注者,或穿凿附会,或别生枝节,皆失老子明道德之本意。使《老子》一书,如同清水渍蔗而甜,
一卷。意大利罗雅谷(?-1638)译。罗雅谷字味韶,耶稣会士,天启二年(1622)到澳门,两年后与意大利传教士高一志共同到山西传教,崇祯三(1630)年因徐光启召之回北京,与传教士汤若望等共同修历法,
十卷。明童承叙(约1521年前后在世)撰。承叙字子兰,一字汉臣。湖广沔阳人。后始祖自沔徙居内方山下,因号内方山人。正德十六年(1521)进士。官左庶子,兼翰林院侍讲,国子监司业。集前有目录,卷一前半为
二十卷。明屠隆(1542-1605)撰。屠隆,字长卿,纬真,号赤水、鸿苞居士。鄞县(浙江宁波)人。生平详见《由拳集》(辞目)。是集为屠隆诗文集。凡二十卷,其中文十二卷,诗八卷。集四卷皆序,表现出屠隆笔
一卷。不著撰人名氏和纂辑年代。是书记载了清代河南、山东、山西、陕西、甘肃、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十省的铺夫名额。每铺名额,都一一分列,每铺铺名也都详载。“铺递”,是清代邮政的一部分,是书对了解这
一卷。明袁达撰。袁达,字德修,号佩兰子,闽县(今福建福州市)人,生卒年不详。武宗正德癸酉(1513)年间举人,曾任贵溪知县,擅长绘画兰竹,著有《禽虫述》一书。是书旧本题“闽中袁达德撰”,明徐渤《笔精》
二卷。明张复(生卒年不详)撰。张复,字子远,休宁(今安徽省休宁县)人。生平事迹不详。黄虞稷《千顷堂书目》著录为四卷,而《四库》馆臣所用浙江巡抚采进本为二卷,即分上、下二卷。每条各以偶语联比成文,体例类
四卷。明张以宁(1301-1370)撰。张以宁,字志道,福建古田人。人称翠屏先生。元泰定中举进士,初授黄岩判官,后进六合尹,坐事免官,滞留江、淮10年。元末征为国子助教,累至翰林院学士,知制诰。洪武二
不分卷。明陈奇猷(生卒年及生平事迹不详)撰。奇猷字勇石,明河南杞县(今河南杞县)人。该书不见于朱彝尊《经义考》及各家书志。现存抄本,不分卷,共十册,钞本细字,白纸蓝行。每半页十一行,每行二十四字,书法
十一种二卷。不著编辑者姓名。上卷收《甲申纪闻》、《燕都日记》、《孤臣纪哭》、《北事补遗》、《淮城纪事》、《嘉定乙酉纪事》、《凌义渠殉节纪略》、《扬州殉节纪略》、《史可法传附同死扬州诸公传》、《闯逆伏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