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贻銮遗诗
一卷。清仲贻銮撰。仲贻銮,生卒年不详,字金城,江苏泰州人,仲云涧之女,清代诗人。在世二十七年。此书有嘉庆十二年(1807)刻本。为《泰州仲氏闺秀诗合刻集》之一。此书附于其母赵笺霞著的《辟尘轩诗钞》之后,共收诗二十三首。
一卷。清仲贻銮撰。仲贻銮,生卒年不详,字金城,江苏泰州人,仲云涧之女,清代诗人。在世二十七年。此书有嘉庆十二年(1807)刻本。为《泰州仲氏闺秀诗合刻集》之一。此书附于其母赵笺霞著的《辟尘轩诗钞》之后,共收诗二十三首。
一卷。清张泰交撰。泰交字洎谷,阳城(今属山西)人。生卒年不详。康熙二十一年(1682)进士,累官至浙江巡抚。考此书所载,皆本于宋代章如愚《山堂考索》后集“兵制”所载之文,稍加增益,汇成一书而已,而“别
七十二卷。明邢云路撰。邢云路字士登,安肃(今河北徐水)人。万历进士。曾任河南佥事,陕西按察副使等职。其书详于历而略于律。只六卷讲音律,辨黄钟三寸九分之非,甚为精当,余无新意。六十六卷讲历法,从六经到明
十卷。《补遗》一卷。明李腾芳(约1607年前后在世)撰。李腾芳,字子实,湖南湘潭人。生卒不详。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官至礼部尚书。著有《李湘洲集》。其学宗王守仁,故此集中第二卷有《阳明集抄序》
一卷,清潘永季撰。潘永季,(见《读史记札记》条)此书对明代的官制变革,赋役制度,军队统领等进行了详细地论述,对《明史》一书,根据时事的变化而作的某些调整给予肯定。如对于明废左右丞相,分其政于六部,都察
二十三卷。清陈蔚撰。陈蔚,著有《齐山岩洞志》(详见《齐山岩洞志》条)。九华山志,旧有明苏万民、顾元镜、清吴光锡、李灿等人先后所撰数种。陈氏以旧志多有欠缺,故订伪补漏,徵信阙疑,删繁词,益近事,而成此书
八卷。明代释行端(1255-1342)撰。行端,俗姓何,字原叟。法号行端。临海(今地不详)人。十二岁从叔父得度于余杭化城,受业为藏叟珍弟子。后住寺于余杭径山寺,直至行寿八十八,弘法七十六而止。行端其人
一卷。撰者姓名不详。其书末云:大蒙古国领中书省耶律楚材奏准皇帝圣旨,于南京特取袭封孔元措令赴阙里奉祀。《四库全书总目》据此认为该书或为孔元措等撰。是书前半部罗列历代对孔子褒崇之典,凡碑文、诏旨皆载其大
二卷。清苏时学(生卒年不详)撰。时学字元,号父山,藤州(今广西梧州)人。此书是时学读毕沅校《墨子》一书,有所订正,编录成书。如《法俨篇》云:“莫不羊豢犬猎”,时学以“”乃“刍”“羊”两字误合一字。考《
五种五卷。清胡鼐等编。该书所收之《河东记》、《御史台记》、《定命录》、《续定命录》、《乾馔子》均为已佚之唐人说部书,胡鼎、胡远、胡奂等从《太平御览》、《太平广记》、《说郛》等书中辑出。是书可供研究古代
三卷。清吴伟业撰。吴伟业,见《绥寇纪略》条。其书于康熙十三年初刻成书(时称邹氏本,即为明逸民邹式金刊刻)时,仅存十二卷。嘉庆九年(1804年),张海鹏从萧子山处,获得吴伟业所遗手稿三卷,大喜过望,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