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贻銮遗诗
一卷。清仲贻銮撰。仲贻銮,生卒年不详,字金城,江苏泰州人,仲云涧之女,清代诗人。在世二十七年。此书有嘉庆十二年(1807)刻本。为《泰州仲氏闺秀诗合刻集》之一。此书附于其母赵笺霞著的《辟尘轩诗钞》之后,共收诗二十三首。
一卷。清仲贻銮撰。仲贻銮,生卒年不详,字金城,江苏泰州人,仲云涧之女,清代诗人。在世二十七年。此书有嘉庆十二年(1807)刻本。为《泰州仲氏闺秀诗合刻集》之一。此书附于其母赵笺霞著的《辟尘轩诗钞》之后,共收诗二十三首。
五卷。清朝王芝藻撰。王芝藻字淇瞻,溧水人。顺治十一年(1654)举人。其书论认为《洪范》九畴本于《洛书》,认为万物之生始于五行,所以五行居一。皇建有极为天地人物之主,所以皇极居中。天时人事之应尽于五福
十卷。清潘维城撰。维城字朗如,江苏吴县人。师从夏文焘、李锐,为钱大昕的再传弟子。维城得闻经师绪论,认为《论语》为何晏所乱,晏学无师法;郑康成兼通古文今文,集诸儒之大成;孔安国虽为古今文家之鼻祖,然其注
十四卷。清钱坫(1741-1806)撰。钱坫字献之,号十兰,又号篆秋,嘉定(今属上海市)人。乾隆三十九年(1774)副榜贡生,官乾州州判。对地理和文字学钻研颇深,善篆书,宗李斯,取法李阳冰,沈着苍劲。
见《列仙通记》。
一卷。清代朱霈撰。朱霈,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霈言读诗论世,必求其情事之有合,不可为古人所欺。故是书多自出新解。如谓《刈葛》非后妃之事,国君夫人祖衣象服,亦非污亵之具,盖太姒于服成之时,作为诗歌,以诲三
四卷。宋刘攽(1023-1089)撰。刘攽,字贡父,庆历间进士,熙宁初,知太常礼院,元祐初,召拜中书舍人。享年六十七岁。《宋史·艺文志》记载,刘攽《汉书刊误》四卷。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记载刘攽《东汉
见《赤水元珠》。
① 一卷。清惠栋(1697-1758)撰。栋字定宇,号松崖,人称小红豆先生,江苏吴县(今苏州)人。栋为惠周惕孙,惠士奇子。著有《周易述》、《易汉学》、《古文尚书考》、《九经古义》等。是书为栋早年所作,
四卷。明代释□□撰。古庭,是学法师善学的自号。《古庭祖师语录辑略》为语录体佛书。主要记载善学法师博学佛法,弘传宗义的言论及有关教义之见解。善学,俗姓马,出生于儒学家庭。学内外典,尤对《清凉大疏钞》、《
十四卷。清虞楷撰。虞楷字孝思,号蓼园,里籍不详。书无序跋,也不知道作于何时。中述《周易折中》,称圣祖仁皇帝庙号,所以应为雍正、乾隆时人。其次序采用古本,大旨也主图书,而认为先天寓理于数,后天因数以阐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