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曹旧事
一卷。清魏元旷撰。魏元旷,光绪进士,用主事,分刑部学习。因此将部中的各方面情况汇为是书。(元旷另有《南宫旧事》一卷,已著录)分浙江、江西、福建、山东、四川、山西、湖广、广东、广西、河南、陕西、云南、贵州、江苏、安徽、奉天、直隶等十七司加以介绍。是书内容疏略多有不当,比如清末康广仁六人之死、许景澄五人之死,都为魏元旷在刑部之时发生,而书中竟未提一字,典礼之文,却为铺陈,两曹例事,亦为详尽。有万载刊本。
一卷。清魏元旷撰。魏元旷,光绪进士,用主事,分刑部学习。因此将部中的各方面情况汇为是书。(元旷另有《南宫旧事》一卷,已著录)分浙江、江西、福建、山东、四川、山西、湖广、广东、广西、河南、陕西、云南、贵州、江苏、安徽、奉天、直隶等十七司加以介绍。是书内容疏略多有不当,比如清末康广仁六人之死、许景澄五人之死,都为魏元旷在刑部之时发生,而书中竟未提一字,典礼之文,却为铺陈,两曹例事,亦为详尽。有万载刊本。
十九卷。清彭兆荪(1769-1821)撰。彭兆荪,字湘涵,号甘亭,晚号忏摩居士。镇洋(今江苏太仓)人。贡生。十五岁应顺天乡试,颇有文名。但屡试不第。道光元年(1821)举孝廉方正,未及而卒。兆荪少时随
五卷。清端木国瑚撰。此书共有一百多幅图,图后附有解释文字,皆奇形异状,眩人耳目。究其同类之图变化不大,如开卷易有太极十图,皆为圆图,所不同者只在圆图中间的线条曲与直、横与竖微有不同而已。其它与此相似,
三卷。明林欲楫撰。欲楫字平庵,福建晋江人。万历三十五年(1607)进士,官至礼部尚书,兼掌詹事府事。该书是其子林华昌记录而成,用人事解《易》,以发明理义为主,不涉及象数。但似仅得《易》之皮毛。《四库全
一卷。不著撰人。天一阁书目作罗鹤撰,但书有自称“鹗曰”之言,则其名鹗非名鹤。《江西通志》载,罗鹗,宜黄人,嘉靖辛酉举人,官至思南府同知。当即其人。该书列周敦颐《太极图说》与朱熹之注,而申陆九渊之说以驳
十卷。明李攀龙(1514-1570)撰。李攀龙生平详见《诗学事类》及《李沧溟集选》辞目)。此集凡十卷。刻于嘉靖四十二年(1563),犹在《沧溟集》之前。前有魏棠序。又有拟古乐府序二篇,一为历城许邦才撰
见《玉堂漫笔》
一卷。清徐石麒(详见《买花钱》)撰。杂剧《大转轮》共四折,取材于宋元评话中讼狱一类,写司马貌断狱之事。本书收于《垣庵词曲六种》本中。
四十二卷。清王筠(详见《说文系传校录》)撰。九种有《禹贡正字》一卷、《毛诗重言》一卷、《夏小正正义》一卷、《四书说略》四卷、《说文系传校录》三十卷、《毛诗双声叠韵说》一卷、《教童子法》一卷、《菉友蛾术
三十二卷。清高宗乾隆十二年敕梁诗正等辑录,成于乾隆十五年。该法帖辑录自魏晋至明代书迹共三十二卷,几乎尽录停云馆、郁冈斋、戏鸿堂、快雪堂等诸家名帖之名迹,卷帙之富,为历来官帖中少见。但因选择不精不慎,以
二十篇。清王闿运(1832-1916)撰。闿运字壬秋,一字壬父,号湘绮,湖南湘潭人。著有《湘潭王氏所著书》。是编首有自序云:“既命学徒,采辑古今所传,以广集解,又下己意,通其所蔽,命曰论语训。”此书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