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学案
无卷数。清代吴鼎撰。吴鼎见《十家易象集说》条。此书是维护陆王学说并与《学部通辨》的作者王建论辨的一部著述,因陈建是东莞人,所以此书叫《东莞学案》,全书共分十三部分,条列陈建之说,一一加以诘难,如第三部分为“以遮掩禅机咎象山”,第四部分为“撰养神二字诬象山”,第五部分为“删节象山文字诬象山”等,还有总论《学部通辨》等内容,书后附有陆九渊的五十七条读书法等。
无卷数。清代吴鼎撰。吴鼎见《十家易象集说》条。此书是维护陆王学说并与《学部通辨》的作者王建论辨的一部著述,因陈建是东莞人,所以此书叫《东莞学案》,全书共分十三部分,条列陈建之说,一一加以诘难,如第三部分为“以遮掩禅机咎象山”,第四部分为“撰养神二字诬象山”,第五部分为“删节象山文字诬象山”等,还有总论《学部通辨》等内容,书后附有陆九渊的五十七条读书法等。
一卷。清方申撰。自汉以后儒者多用互体之法解经,方申自谓“确守先哲之旧章,不用后儒之新说”,撰成此书,发明互体之别有九:包括二三四互、三四五互、中四画之互、下四画之互、上四画之互、下五画之互、上五画之互
四卷。晋孔氏撰。不知何许人。《隋书·经籍志》史部杂传类著录,作《志怪》,四卷,注孔氏撰。《旧唐志》同。《新唐志》入丙部小说家类。此书多记鬼怪异事,其中也有不涉及怪异色彩的内容,如写钟会与其从舅荀济北用
一卷。元苏天爵(详见《元朝名臣事略》)撰。记载元刘因遗事。刘因字梦吉,号静修,容城(今属河北)人。钻研程朱之学,官至右赞善大夫。《元朝名臣事略》收录。本书所记为前书遗漏事迹,故名《遗事》。所记之事多为
五卷。清刘鑫耀撰。刘鑫耀字楚金,湖南湘潭人,生卒年不详。本书以《尚书大传》为伏生口授,其中多三代礼,后儒无类次之者,所以刘氏依《周礼·春官·大宗伯》“吉、凶、军、宾、嘉”五礼之目,以及《尚书·尧典》修
一卷。《晚唱》一卷。清毛先舒(1620-1688)撰。毛先舒生平详见《思古堂集》(辞目)。《蕊云集》一卷、《晚唱》一卷均为毛先舒晚年自订的《思古堂十四种书》中的二种。《蕊云集》所收诗作皆为艳体诗,“蕊
四卷。清谢庭兰撰。谢庭兰,生卒年及生平事迹不详,有《古文尚书辨》刊行,前文已有著录。是书首有庭兰自序,末有缪之熔跋。最初,庭兰著《读尚书隅见》、《读毛诗隅见》、《读四书隅见》三书,以卷数繁多,无力刊行
一卷。清英和(1771-1839)自述。英和姓索绰络氏,字树琴,号煦斋,别号粤溪生,满洲正白旗人。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进士,历任编修、侍读、步兵统领、工部、户部尚书、军机大臣、内务府大臣等官,以
二卷。明张凤翼(生平见《梦占类考》)撰。此书是采辑前人论画绪言,为说浅近低俗。其中又有戴逵、王维论画之辞,实出于依托,而张凤翼并不能辨其真假。此书《四库全书总目》收入存目。
十卷。明胡翰(1307-1381)撰。胡翰,字仲子,一字仲申,浙江金华人。洪武初,以荐为衢州府(今浙江衢县)教授,后召修《元史》,史成,赐金帛归,其事迹具《明史·文苑传》。是集乃其门人刘刚及浦阳(今浙
二十卷。清王定安撰。王定安生卒年不详,字鼎丞,湖北东湖(今宜昌市)人。以名孝廉由州县历任监司,长期居于曾国藩、曾国荃等人幕中,熟悉湘军史实掌故。因王闿运《湘军志》对湘军多贬词,对曾国荃讥评尤甚,且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