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字典>历史百科>历史事件>改土归流

改土归流

明清两代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一种政治措施。西南地区是苗、瑶、壮、彝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明初沿用元朝的土司制度,在这些地区任用少数民族上层分子担任各级长官,称为“土司”。土司衙门包括宣慰司、宣抚司、招讨司、安抚司、土知府、土知县等,官职世袭。土司之间为争夺地盘,不断发生战乱。明朝政府在平定战乱后,则把这些地区的土司撤换,派出可以随时调迁的“流官”进行统治,这种办法叫做“改土归流”。永乐十一年(公元1413年),思南(今贵州思南)、思州(今贵州岑巩)的土司互相仇杀,明政府出兵平定战乱。废土司,分其地为八府四州,设贵州布政使司,从此贵州成为省一级的行政单位。清雍正四年(公元1726年),雍正皇帝采纳了鄂尔泰废除土司世袭,改派流官治理的建议,任命鄂尔泰为云南、贵州、广西三省总督,开始了大规模的改土归流。清政府推行镇压与招抚相结合的政策,用五年时间基本完成了三省的改土归流任务。乾隆年间,清政府又借平定大、小金川土司叛乱的机会,把四川西北部的土司废除,改用流官。改土归流后,在原土司地区实行和汉族地区相同的政治制度,使这些地区直接在中央政府的管辖之下,加强了这些地区与国内各民族间经济、文化的交流。

猜你喜欢

  • 纵横家

    战国时期,策谋之士从事政治外交活动的学派。《汉书·艺文志》列为十家九流之一。关于“纵横”的解释, 《韩非子·五蠹》篇谓:”纵者,合众弱以攻一强也;而横者,事一强以攻众弱也。”《淮南子·览冥训》高诱注:

  • 北、南面官制

    辽代中央设置的两套官制系统。辽建国后,为适应北方游牧族和南方以农业经济为主导的汉人、渤海人的不同生产和生活方式,采取“因俗而治”的统治方法。自太宗继位后,在中央统治机构中正式设置北面官和南面官。北面官

  • 诸班直

    五代后周及宋代禁军中,与皇帝最亲近的扈从部队。隶于殿前司。后周世宗柴荣整顿禁军,始设殿前诸班。宋代沿置,又增诸直。诸班有:殿前指挥使、内殿直、散员、散指挥、散都头、散祗候、散枪班、东西班、招箭班、散直

  • 北凉

    十六国之一。卢水胡贵族沮渠蒙逊建立。沮渠蒙逊叔父仇罗为后凉吕光所杀。神玺元年(公元397年)五月,蒙逊以为叔父报仇为名,起兵反吕光。推后凉建康(今甘肃高台南)太守段业为凉州(治今甘肃武威)牧、建康公。

  • 五户丝

    参见“科差”。

  • 州牧

    官名。西汉武帝时,为加强对地方的统治,把全国分为十三部(州),部(州)设刺史。刺史只是监察官吏,没有固定驻地,官阶低于郡守,秩六百石。汉成帝时,改刺史为州牧,官秩上升为二千石,汉哀帝时复称刺史,后又称

  • 九品中正制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选官制度。曹丕称帝后,采纳吏部尚书陈群建议,推行九品中正选官用人制度。具体做法是由中央政府选择朝廷中“贤有识鉴”的官员,按其籍贯兼任本州郡的大中正或中正官,负责察访散在各地与其同籍的士

  • 大理院

    清末官署名。清沿前制设大理寺,为平反刑狱的机关,与刑部、都察院合称三法司。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清进行改革官制时改称大理院,在职权上亦有所变更,除解释法律、监督各级审判外,并为最高级的审判机关。主

  • 籍田礼

    古代帝王于春耕前举行的亲耕农田的典礼。《诗经·周颂·载芟》: “噫嘻成王,既昭假尔,率是农夫,播厥百谷。”《诗序》说: “《载芟》,春籍田而祈社稷也。”可知籍田礼是为奉祀宗庙,祈求社稷,劝农耕作而举行

  • 三征高丽

    隋炀帝为炫耀武力,扩大个人声威,先后三次进攻高丽。从大业三年 (公元607年)起,隋炀帝就积极扩军备战,拟东征高丽。大业八年,隋军水陆两路,首攻高丽:陆军一百一十三万人,号称二百万,由炀帝亲自率领,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