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首
吐蕃奴隶社会中属民的称谓之一。在敦煌吐蕃古藏文文书中多有记载,为藏文“果纳”的义译。系对贵族以外的属民或平民,包括奴隶的统称。被视为赞普王族的臣仆,与吐蕃统治者集团成为吐蕃社会中对立的两大阶级。唐末奴隶起义后,奴隶制被推翻,此称谓的内涵已有所改变,一般平民均被视为“黔首”。元代文献中仍沿用。但清末以来在四川小金川一些藏区仍专指家内奴隶。
吐蕃奴隶社会中属民的称谓之一。在敦煌吐蕃古藏文文书中多有记载,为藏文“果纳”的义译。系对贵族以外的属民或平民,包括奴隶的统称。被视为赞普王族的臣仆,与吐蕃统治者集团成为吐蕃社会中对立的两大阶级。唐末奴隶起义后,奴隶制被推翻,此称谓的内涵已有所改变,一般平民均被视为“黔首”。元代文献中仍沿用。但清末以来在四川小金川一些藏区仍专指家内奴隶。
1047—1068西夏第二代皇帝。党项羌族,本姓拓跋氏。景宗李元昊子,母没藏氏。生于两岔河行营,以河名谐音命名。夏天授礼法延祚十一年(1048)方周岁即位,由母没藏氏与国舅没藏讹庞国权执政。福圣承道四
蒙古语音译。又译索木。意为“箭”,满语称“牛录”,汉语称“佐”。清代蒙古游牧旗下一级行政单位。略相当于汉族地方区一级政叔。由150户组成。同时又为旗下一级军事单位,由每户出1名箭丁组成。其中50名为披
元代蒙古官名。又译“鄂托克齐”。《元史语解》释为“司部属人”。“鄂托克”为蒙古的一种社会经济单位,由地域接近又有近亲关系的各家族组成,“赤”为“司事人”,即掌管本部民众的官员。据《元史·兵志三》马政款
三国时鲜卑贵族首领。※扶罗韩子。父为小种鲜卑※轲比能所杀害(《三国志·鲜卑传》记于魏文帝220年践祚之前;《资治通鉴》系此事于三国魏黄初五年,224年)后,与部众尽归轲比能,获善遇。在其叔※步度根与轲
一作“敕连头兵伐可汗”,即“阿那瓌”(1206页)。
见“阿里不哥”(1223页)。
?—1150金宗室、大臣。本名阿鲁补。女真族。完颜氏。太祖阿骨打第十二子。天眷元年(1138),封邢王。皇统三年(1143),为东京(今辽阳市)留守,拜左副元帅,兼会宁(今阿城县南白城)牧。进拜都元帅
古城遗址。亦称营盘、孔明城。位于云南陇川县城附近,占地180多亩,为明代戍军所筑。城设东、西、南三门,现已倒塌。城内残存遗物有大砖、瓦、陶罐、碗碎片等。古城附近为昔日德昂族村落,现仍留有许多住宅遗址。
?—1555明代湖广保靖土吏、抗倭英烈。土家族。任保靖宣慰司(治今湖南保靖县)土舍,隶宣慰使彭荩臣。嘉靖三十三年(1554),奉诏随彭荩臣率土兵赴苏州、松江等地征剿倭寇。翌年,率本部土兵为先锋,深入敌
官名。元代始置,为宣抚使属员。明代为世袭土官,秩正六品。参见“宣抚使”(17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