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疆石刻。清同治十三年(1874)六月初八,由苗疆十八股联合刻立。位于贵州省雷山县达地乡三里处。碑高1.5米。全文为咸同年间苗民起义后官府所出之安民告示。文中承认地方官吏、土司衙门、营汛弁兵、地方绅团
即“乌纥”(328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克哷克雅克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商业贸易,并征收其赋税。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1473—1527明朝大臣。字公济,号雪峰。甘肃临夏人。回族。正德六年(1511)进士,任户部江西司主事。逾年,随都御史彭泽率甘肃兵民征蜀,积功,升户部山东司署员外郎。后病归故里,居乡三年,十六年(1
书名。纪传体清史未定稿。赵尔巽(1844—1927,汉军正蓝旗人)主编。529卷,1914年设清史馆开始修撰,1927年大致完稿。参加编撰的前后约百余人,以柯劭忞、王树楠、吴廷燮、夏孙桐、金兆蕃等出力
匈奴语音译。或省称“鞮”,意为“孝”。《后汉书·南匈奴列传》:“匈奴谓孝为若鞮”。汉宣帝甘露二年(公元前52年),呼韩邪单于附汉,慕汉帝谥号为“孝”,故自其子复株累若鞮单于以下至呼都而尸道皋若鞮单盒于
西汉匈奴王。汉景帝中元三年(前147)与于军等率众归附汉朝,受隆重礼遇,被封为桓侯。食邑于易县,属涿郡。
1357—1419西藏佛教史上著名宗教改革者、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创始人。本名罗桑札巴贝。青海西宁西南宗喀人,故名宗喀巴。藏族。父伦本格元末官达鲁花赤(镇守官)。元至正十九年(1359),3岁随父谒
?—214东汉末年兴国氐王。居兴国城(今甘肃秦安东北),拥有部落万余。建安十六年(211),随马超反曹操。十八年(213),被曹操将夏侯渊攻灭。
书名。宋人撰,已佚。据《清容居士集》卷41载,元人袁桷参加修撰辽、金、宋三史,搜访遗书,条列事状,中列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