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罗安抚司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建于元代,称高罗寨长官司(一作宣抚司)。治所在今湖北宣恩县南。元末明玉珍改为安抚司。明洪武六年(1373)因土民流散,废。永乐四年(1406),土官田大民招回土民400余户,请复安抚司,诏准,使为安抚使。清顺治(1644—1661)初,以田飞龙归附,令世袭其职。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宣恩县。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建于元代,称高罗寨长官司(一作宣抚司)。治所在今湖北宣恩县南。元末明玉珍改为安抚司。明洪武六年(1373)因土民流散,废。永乐四年(1406),土官田大民招回土民400余户,请复安抚司,诏准,使为安抚使。清顺治(1644—1661)初,以田飞龙归附,令世袭其职。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宣恩县。
五代时党项羌首领。本姓拓跋氏。※李思忠子。五代后梁夏州定难军节度使※李仁福族弟。以忠厚称。仕后唐为银州防御使。明宗天成元年(926),与绥州刺史李彝敏共同讨定绥、银二州之乱。
书名。一般认为此书即《拔协》一书之别称。旧译《桑耶大王柱记》,因该书自桑耶寺殿内太柱下发掘出而得名。参见“拔协”(1362页)。
清代对高山族“番社”中孚有声望的老者称谓。不属村社头人,但重要社务如通事、土目的禀举或请斥革,村社公有土地的给垦或典押等,常由他们签名认许,社内争执,通事、土目也常会同他们予以调处。
见“乞伏国仁”(124页)。
见“脱木河卫”(2081页)。
文字未出现或未被普遍使用以前,人们借以记录数字、事件、传递信息等的方法。或用木片、或用骨片、或用竹片刻划。在中国古代文献中,刻木向称之为“券契”。《列子·说符》:“宋人有于道得人造契者,密数其齿”。这
藏、蒙古、普米、纳西等地区佛教寺庙受戒喇嘛的名称。指出家受具足戒的僧人。主要职务是在寺内、外诵经。也是各种高僧职喇嘛的随从,称为徒众。清政府对札萨克达喇嘛等各种僧职喇嘛所配随从格隆,有明确的数量规定。
即“完颜阿离补”(1165页)。
见“仳俚伽帖木儿”(815页)。
①“长其国”首领侬存福的封号。详见“侬峒起义” (1462页)。 ②见“耶律隆绪”(13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