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鞭禁忌
蒙古习俗。凡蒙古人骑马,皆随身携带马鞭,其俗不得将其带入居室或指人,否则即被认为对主人蛮横和有敌意。亦不得以鞭打来袭的家犬,因此举被认为对主人的不敬。此俗由来已久,西方旅行家普兰诺·迦宾尼《蒙古行纪》在记述元定宗贵由(1246—1248年在位)时蒙古习俗曾指出类似禁忌:凡倚靠在马鞭上或用马鞭去接触箭,皆被认为是罪恶。
蒙古习俗。凡蒙古人骑马,皆随身携带马鞭,其俗不得将其带入居室或指人,否则即被认为对主人蛮横和有敌意。亦不得以鞭打来袭的家犬,因此举被认为对主人的不敬。此俗由来已久,西方旅行家普兰诺·迦宾尼《蒙古行纪》在记述元定宗贵由(1246—1248年在位)时蒙古习俗曾指出类似禁忌:凡倚靠在马鞭上或用马鞭去接触箭,皆被认为是罪恶。
1814—1849清代诗人。字树堂。福建闽县(今属福州市)人。回族。系诗人萨察伦之子。一生命运多舛。幼年丧父母。家境贫寒。秉承家学,以诗会友,毕生倾注诗学。工诗。作品多抨击时弊,感叹当权昏庸,抒发怀才
书名。元李志常撰。2卷。至常为金元之际全真道教主邱处机(长春真人)弟子。成吉思汗十五年至十九年(1220—1224)随邱处机赴西域见成吉思汗,归后记录其师应邀前往西征前线为成吉思汗讲道经过,以成是书。
见“林牙”(1291页)。
清雍乾年间与准噶尔部的互市。始于雍正六年(1728)。初仅为贡外携货贸易。贸易额一般在数千两至万余两白银。乾隆四年(1739),准噶尔、喀尔喀两部勘分牧界后,因噶尔丹策零奏请,清廷准其商队每4年定期至
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三等级。包括典礼司、都转运司、陈告司、都磨勘司、审刑司、群牧司、农田司、受纳司、边中监军司、前宫侍司、鸣沙军、 卜算院、养贤务、资善务、回夷务、医人院、华阳县、治源县、五原县、京师工
即《滇案条约》或《芝罘条约》。英国借口马嘉理案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光绪二年(1876),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以英人马嘉理在云南腾越被杀一案向总理衙门提出种种无理要求,遭驳斥,遂与俄公使密商英俄分
①蒙古斡亦剌部贵族、元帝室驸马。至元(1264—1294)年间,尚元世祖忽必烈孙女脱脱灰公主为妻。一说其即是《元史·暗伯传》中所提的秃绵答儿。至元二十四年(1287),继乃颜乱后,曾参与诸王哈鲁(即哈
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简称雅万户、雅桑巴万户,《元史》作牙里不藏思八万户。世祖至元二年(1265),八思巴国师(后升号帝师)与其弟白兰王恰那多吉返萨迦(今西藏萨迦县),总制院派官员阿衮、弥林前往协助
1884—1943近代蒙古王公。内蒙古巴林右旗人。姓博尔济吉特氏。光绪二十一年(1895),袭札萨克多罗郡王爵。二十七年(1901),命在乾清门行走。三十年(1904),命在御前行走。辛亥革命后,加封
伊斯兰教著名古寺之一。位于北京市牛街。建于元初。当时有伊斯兰教学者波斯人阿哈买德和布哈拉人阿里2人,曾来此寺任掌教,先后于1280年和1283年病故,葬于寺内,至今墓、碑仍存。该寺于明正统七年(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