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可思
元代景教徒。汪古部人。贝尼尔之子。至元十五年(1278),偕苏马从大都(今北京)出发,往耶路撒冷朝圣。途经霍山、宁夏、和阗、喀什噶尔、呼罗珊至巴格达。一度驻留于阿德比尔附近的圣马·米海尔教堂。十七年(1280),被总主教马·邓哈委为中国教区主教,并改名阿伯拉罕。翌年春,邓哈去世,在巴格达被推举为接替邓哈之总主教,且得到阿八哈汗承认,被称为阿伯拉罕三世。
元代景教徒。汪古部人。贝尼尔之子。至元十五年(1278),偕苏马从大都(今北京)出发,往耶路撒冷朝圣。途经霍山、宁夏、和阗、喀什噶尔、呼罗珊至巴格达。一度驻留于阿德比尔附近的圣马·米海尔教堂。十七年(1280),被总主教马·邓哈委为中国教区主教,并改名阿伯拉罕。翌年春,邓哈去世,在巴格达被推举为接替邓哈之总主教,且得到阿八哈汗承认,被称为阿伯拉罕三世。
※西羌的一支。又作黄祗羌、黄石羌。原居青海湟水流域。西汉元康三年(前63),参加西羌起义,与先零、罕开等羌反抗汉朝的压迫。为汉将赵充国镇压,部众数千人降,隶属汉金城属国。东汉初,一支出现于武威南山,被
参见“绿头牌”(2146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元年(1403)十一月,明政府在开元城(所在说法不一,有说为今黑龙江省东宁县大城子古城)设建州卫军民指挥使司,以建州女真首领阿哈出(后赐名李思诚,《清史稿》作李诚善)
又称通古斯-满语族,通古斯语族。阿尔泰语系的语族之一。包括中国境内的满语、锡伯语、赫哲语、鄂伦春语、鄂温克语和在历史上使用过的女真语;俄罗斯联邦境内的埃文基语、埃文语、涅基达尔语、那乃语、乌利奇语、奥
即“鸿台吉”(2117页)。
景颇语音译,意为“田的力气”。旧时云南德宏景颇族地区对田租的一种称谓。租额各地不一。景颇族人认为,把荒地垦辟为田是要花大力气的,所以别人借种得付给田主一定的力气钱,故名。
明代蒙古对文书、书记人员的称呼。蒙古语音译。亦译作笔写气、笔写记、毕七沁、毕克齐等。源于蒙元时代的必彻彻、必阇赤。宋彭大雅《黑鞑事略》载:“必彻彻者,汉语令史也,使之主文书耳”,“管文事则曰必彻彻”。
清朝武官。蒙古镶黄旗人。鄂勒图特氏。世居迈勒豁地方。康熙十六年(1677),以七品官从征吴三桂。至广东韶州府,随镇南将军莽依图等败敌将军马宝等。进至广西,破敌师吴世琮等于新村西山。十九年(1680),
清代布鲁特(柯尔克孜)部落名。又称萨雅克鄂拓克。乾隆二十三年(1758)归附清朝。有千余户。二十六年(1761)其首领敏什拉哈进京朝觐,获三品顶戴花翎。在喀什噶尔城(今新疆喀什)西北800余里。图舒克
蒙古族古代刑罚。蒙古族自古崇九,把九看作众多而神圣的数字,牲畜又是赖以生存之源,故以科罚九头牲畜作为惩罚犯罪行为的一种计量单位。依罪行之轻重,罚以九或九的数倍牲畜,无畜可罚者,以身充奴。初在民间以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