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卜当
匈奴大臣。须卜氏。名当。※王昭君女※须卜居次云之夫。任匈奴右骨都侯。新莽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以王莽改汉朝所颁故“匈奴单于玺”为“新匈奴单于章”,受命索求故印,未果。五年(公元13年),与云共立咸为乌累若鞮单于,力劝单于与中原和亲。天凤二年(公元15年),被王莽封为后安公。五年(公元18年),与云同为王歙诱至塞下,以武力胁至长安,被强立为须卜单于。后病死于长安。
匈奴大臣。须卜氏。名当。※王昭君女※须卜居次云之夫。任匈奴右骨都侯。新莽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以王莽改汉朝所颁故“匈奴单于玺”为“新匈奴单于章”,受命索求故印,未果。五年(公元13年),与云共立咸为乌累若鞮单于,力劝单于与中原和亲。天凤二年(公元15年),被王莽封为后安公。五年(公元18年),与云同为王歙诱至塞下,以武力胁至长安,被强立为须卜单于。后病死于长安。
明天顺至成化时广西土官。壮族。岑氏家族世为土官,其父岑瑛官至都指挥同知,授参政。天顺三年(1459)被封思恩州知府。成化元年(1465),因与其父岑瑛协助朝廷绥靖地方累有军功,受明宪宗遣使赍敕奖谕。十
?—1716清代新疆哈密伯克。维吾尔族。达尔汉伯克※额贝都拉长子。康熙三十五年(1696),奉父命率兵300擒准噶尔部噶尔丹子色布腾巴尔珠尔于巴里坤,献于清。以功获赏。翌年,噶尔丹死,其侄丹济拉携噶尔
宋时壮族地区物资交流中心。在左江道侬峒思明州(今广西宁明)。通交趾及邕州、广州、湖湘。宋在此设置知寨,管理博易事宜。从交趾输入名香、犀角、象齿、驯象、金、银、盐等物资;输出物产有土布(壮布)及来自内地
见“都儿鲁斤”(1817页)。
?—约1644年前后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高僧。又译印藏呼图克图。明崇祯十三年(1640),奉五世达赖、四世班禅之命赴塔尔巴哈台(今新疆塔城)参加卫拉特、蒙古王公会盟,参与制定《1640年蒙古卫拉特法典》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助理管狱官,兼管司署及内府灯火。在代表等级地位的※“因官等级”中,属“十田级”,享有薪俸谷子220挑(每挑约合50斤)。
见“宰赛”(1949页)。
1604—1636清初将领。又作萨哈廉。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孙,大贝勒※代善第三子。通晓满、汉文字,战功卓著,政多建树。初授台吉。后金天命十年(1625),统兵援救蒙古科尔沁部,拒察哈尔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又称《里瓦几亚条约》、《利洼府条约》。1871年(清同治十年)六、七月间,俄国乘阿古柏之乱,出兵强占伊犁。1877年(光绪三年),阿古柏之乱平。次年派钦差大臣崇厚出使
蒙古语音译,意为“分支”、“部分”、“队伍”。为台吉所属领地组织,出现于西蒙古。由准噶尔汗或珲台吉统辖。噶尔丹策凌时设置21昂吉,约10万户,每一昂吉近5千户。由卫拉特各部有权势的台吉分领之,如绰罗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