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大用
清代撒拉族土司。青海循化(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撒拉族。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任守备、都司。雍正元年至二年(1723—1724),从征阿尔加囊、卓子山有功。七年(1729),授保安堡撒喇(拉)土千户,驻崖曼,管辖城东张尕、崖曼、孟达、夕厂、打速古五工和城西查汗大寺工,统称下六工土司。以管理撒拉“五族”为主,因“五族”多由周围地区移入融合于撒拉族,且“马姓十居其九”,故又称下六工土司为“马土司”(即管理马姓等撒拉人的土司)。
清代撒拉族土司。青海循化(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撒拉族。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任守备、都司。雍正元年至二年(1723—1724),从征阿尔加囊、卓子山有功。七年(1729),授保安堡撒喇(拉)土千户,驻崖曼,管辖城东张尕、崖曼、孟达、夕厂、打速古五工和城西查汗大寺工,统称下六工土司。以管理撒拉“五族”为主,因“五族”多由周围地区移入融合于撒拉族,且“马姓十居其九”,故又称下六工土司为“马土司”(即管理马姓等撒拉人的土司)。
明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宣慰使司※刀更孟长子。父为民众缢死后,其位为弟刀双孟继承,旋为刀典所篡。永乐十五年(1417),请袭宣慰使,以弟刀双孟为同知,获准。十九年(
?—962五代末宋初官员。朗州武陵(今湖南常德)人。少不事产业,以骁勇累迁裨校。后周广顺二年(952),乘楚王马氏兄弟争国,朗州乱,与节度副使王进逵、行军司马何景真率舟师破潭州,据其城。三年,领集州刺
(—1803) 清嘉庆间云南各族抗清斗争的首领。云南澜沧人,拉祜族。嘉庆(1796—1820)初,清统治者对云南各族此起彼伏的抗清斗争,采取“以堵为上”的方针,封锁澜沧江,截阻威远、镇沅和思茅离开家园
藏语音译。义译为“需要的人”。解放前四川西部和西藏昌都地区农奴中的一个等级。与西藏其他地区的※“堆穷”相似,是头人或大※“差巴”的附属户。地位低于一般差巴。一般不占有份地,仅由领主或大差巴给予一小块“
藏族地区葬俗中最高的一种葬式,佛教有名望的活佛和僧侣死后处理遗体的一种方法。起源于原始佛教以塔安置佛舍利之俗。其葬法:(1)较为普遍的是将火化的骨灰埋在砖塔内。(2)将骨灰盒或部分遗骸放在“灵塔”之塔
书名。今人陈述(1911—1992)辑录的辽代文集。凡13卷。述字玉书,河北乐亭人。在前人《辽文存》、《辽文萃》、《辽文续拾》的基础上,补辑《辽史》、《高丽史》等众多史书中有关文献,以及方志中著录的和
旧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社会有关债务清偿和人身抵债的规定。(1)凡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死后妻子不负责清偿。(2)凡父亲借钱,死后由儿子清偿,但只付本,不付息。(3)凡借钱时未言明利息,时间过长,债主索利
?—1457明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奢陇法子。父执政时,年已五旬,在职30年,后期政务,多由其主决。宣德七年(1432),请袭职,获准。九年(1434)
见“西夜”(691页)。
元云南行省金齿宣抚司辖地之一。据《元史·地理志》载,其地“在镇西路(今盈江县)西北(今小江流域与江心坡一带)”,为景颇、阿昌等民族先民聚居区。元初内附,至元十五年(1278),隶金齿宣抚司管辖。时金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