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朝威
明代壮族农民起义首领。广西古田县凤凰村人。壮族。弘治(1488—1505)间,因不堪忍受地方官吏与土豪的欺压和搜刮,在凤凰山区号召壮族农民进行武装反抗,率众攻占古田县城,县令弃城出逃。后县令遣典史入县抚谕。拒诱降,诛来使,与官府势不两立。设埋伏,大败前来镇压的官军,杀副总兵马俊、参议马铉。以古田为根据地与官军对抗,多次击败来犯官军。并四出袭击官府,惩办土豪劣绅。正德(1506—1521)年间,起兵攻打洛容,在战斗中被俘。对敌人威逼利诱大义凛然,后英勇就义。
明代壮族农民起义首领。广西古田县凤凰村人。壮族。弘治(1488—1505)间,因不堪忍受地方官吏与土豪的欺压和搜刮,在凤凰山区号召壮族农民进行武装反抗,率众攻占古田县城,县令弃城出逃。后县令遣典史入县抚谕。拒诱降,诛来使,与官府势不两立。设埋伏,大败前来镇压的官军,杀副总兵马俊、参议马铉。以古田为根据地与官军对抗,多次击败来犯官军。并四出袭击官府,惩办土豪劣绅。正德(1506—1521)年间,起兵攻打洛容,在战斗中被俘。对敌人威逼利诱大义凛然,后英勇就义。
见“却吉尼玛”(981页)。
书名。明胡粹中撰。16卷。作者浙江山阴(今绍兴)人,永乐中官楚王府长史,鉴于明初所修《元史》略于成宗以下治平之迹,顺帝时事亦多阙漏,乃仿《通鉴纲目》体例,起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终顺帝至正二十八年
见“佑宁寺”(1087页)。
萨满教神祗之一。赫哲语音译,意为“火神爷”。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赫哲族旧时因取火困难,对火十分敬畏,认为火有神主宰,尊称为“佛架玛发”。虽无供奉的具体神偶,但对火的禁忌很多:不能跨越火
见“耶律查哥”(1316页)。
广西诗词汇辑。24卷(附词一卷)。清汪森辑。有《四库全书》本、清刊本、康熙四十三年(1704)汪氏《梅雪堂》刻本(北京图书馆善本书)。详见“粤西文载”(2256页)。
见“越里笃国”(2191页)。
见“崇寿寺”(2060页)。
清代对部分赫哲族的称呼。一作黑哲喀喇。因其男子皆剃发,又有薙发黑斤之称,俗呼短毛子。史记其位置不尽相同,大体在伯力(前苏联哈巴罗夫斯克)以下的黑龙江两岸及松花江下游至伯力和乌苏里江附近地区。天命年间(
清代惩处八旗内逃亡者及失察官员、窝主等的法律。例定凡逃亡事出,该管人员须于法定日期内呈递“逃牌”,上书逃人姓名、年貌、旗籍、服色及逃亡日期、次数、有无携带军器等。超限或隐匿不报者,系官罚俸、降级,系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