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大龙潭新石器晚期文化遗址
壮族地区原始文化遗迹。位于广西隆安县城东南约17公里的大龙潭酒厂南面,西靠小石山,东临右江,南为一片畲地。1965年发现,1978年发掘。遗址为正方形,自西向东倾斜,面积约5000平方米,在厚约6米的文化层中,出土三组六把石铲及一些残铲片和石片。石铲放置的位置很有秩序,几把并排在一起,刃部朝天。只有一把巨型石铲横卧在探沟南头石壁下。皆没有使用过的痕迹。学者推测为刚制作完毕就堆放起来的石铲作坊。为研究壮族先民原始社会的重要考古资料。
壮族地区原始文化遗迹。位于广西隆安县城东南约17公里的大龙潭酒厂南面,西靠小石山,东临右江,南为一片畲地。1965年发现,1978年发掘。遗址为正方形,自西向东倾斜,面积约5000平方米,在厚约6米的文化层中,出土三组六把石铲及一些残铲片和石片。石铲放置的位置很有秩序,几把并排在一起,刃部朝天。只有一把巨型石铲横卧在探沟南头石壁下。皆没有使用过的痕迹。学者推测为刚制作完毕就堆放起来的石铲作坊。为研究壮族先民原始社会的重要考古资料。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名,属孝文皇太弟※耶律隆庆※敦睦宫。又,辽景宗※彰愍宫下有一瓦里名“奚烈”,故疑“直”于词语为词缀成分。
产房。鄂伦春语音译。亦简称“纠哈汗”、“纠哈汉”,又称“雅塔安嘎”。流行于今内蒙古和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旧时鄂伦春人禁止孕妇在“仙人柱”内分娩,临产前在其东南面另搭一临时产房给孕妇住。一般距自家“仙
部族名。满语意为“狂野之人”。又作巴拉玛,巴懒尼雅玛。先世为明代女真人,原居拉林河、阿什河,蚂延河及第一松花江一带。清太祖努尔哈赤起兵,为躲避兵役,纷纷逃入深山,集聚在张广才岭西麓定居。不入旗籍。旗人
1490—1533※叶尔羌汗国(1514—1680)创建者。又译赛德,《明实录》作写亦,王琼《晋溪本兵敷奏》作撒因。※东察合台汗国※阿黑麻汗第三子。1501—02年随父支援伯父※马合木汗抗击月即别※昔
宋代壮族地区重镇。亦称“温运寨”。北宋侬智高起义地点之一。南宋置寨以监控土官,镇压峒丁。属右江道。治所在今广西靖西县湖润乡。为壮族聚居区。
官名。明朝授予归附的少数民族首领的职衔,秩正二品,地位次于土都督及土都督同知,参见“土都督”(66页)。
书名。又称《剿定新疆记》。清魏光焘撰。全书8卷。4卷为武功记,叙同治三年(1864)新疆库车农民起义至光绪九年(1883)新疆设置道厅州县情况。4卷载述粮饷、归地、新疆置省、善后等事务。是研究新疆近代
见“白水城”(599页)。
藏传佛教寺院。亦称纳道寺。在甘肃卓尼县多坎乡大峪沟口,地处洮河南岸。据《安多政教史》载,清康熙十五年(1676)由西藏彭域杰乌岗哇高僧赛康巴桑结嘉措,在第九代卓尼土司杨朝梁资助下修建并主持教务。有经堂
见“丝绸之路”(6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