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沙赤
见“阿沙”(1192页)。
见“阿沙”(1192页)。
16世纪中叶郑成功在台湾实行的一种国有形式的封建土地占有制度。1662年,郑成功把荷兰殖民者逐出台湾后,将他们过去所霸占的台湾土地即所谓※“王田”改称“官田”。招民垦种,耕者皆为官佃,分三等纳税课赋。
维吾尔语音译,又译察喇克、札拉克、辄勒克。原义为“四分之一”、拃、秤子。此指重量单位。各地标量不同,有10斤、20斤、16斤为1察拉克者。但称量药材、生丝、香料的察拉克是称量粮食之察拉克的四分之一。
见“萧菩萨哥”,(2002页)。
?—1779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瓜尔佳氏。驻防吉林。乾隆十三年(1748),从经略大学士傅恒征金川有功,自护军擢至二等侍卫,累迁副都统。二十年(1755),以参赞大臣随军征阿睦尔撒纳,因奋勇击杀立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12宫皆设有瓦里。特末为辽景宗※彰愍宫下之一瓦里。 “特末”,又译“特抹”、“特么”、“忒末”,
1729—1796清乾隆嘉庆年间苗族农民起义首领。又名吴世宁。湖南乾州(今吉首)平陇寨人。苗族。少年时读过私塾,习武艺,善骑射。颇受苗族农民敬重。乾隆六十年(1795),因不堪官吏和地主、高利贷剥削与
即.“龙佑那”(496页)。
辽末梁王耶律雅里年号。1123年5—10月,雅里卒后,耶律术烈嗣立,未改年号。11月为部众所杀。凡1年。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政权中负责主持宗教祭祀的官员。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十田级”,享有薪俸谷子300挑(每挑约合50斤)。
即“哈密”(16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