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沙瑚
清初将领。蒙古族。瓦三氏。初为察哈尔部林丹汗护卫。天聪八年(1634),林丹汗兵败西行后,率所属40余户渡哈屯河归附后金,隶蒙古镶白旗,授游击世职。崇德三年(1638),随军征明,屡胜明兵,至济南。五年(1640),从征索伦部,俘获其部长博木博果尔等。六年,从征明,围锦州,继败洪承畴兵,以功进世职一等甲喇章京。八年卒。
清初将领。蒙古族。瓦三氏。初为察哈尔部林丹汗护卫。天聪八年(1634),林丹汗兵败西行后,率所属40余户渡哈屯河归附后金,隶蒙古镶白旗,授游击世职。崇德三年(1638),随军征明,屡胜明兵,至济南。五年(1640),从征索伦部,俘获其部长博木博果尔等。六年,从征明,围锦州,继败洪承畴兵,以功进世职一等甲喇章京。八年卒。
?—1727清代云南威远、镇沅各族反清斗争首领。威远拉祜族。雍正三年和四年(1725、1726)清改威远土州(今景谷)、镇沅土府(今镇沅)为流官,以刘宏度为威沅州同知,后调升镇沅府同知。刘借没收傣族私
书名。清徐松撰。2卷。作者于嘉庆十六年(1811)谪戍伊犁,曾亲历天山南北路,调查山川道里、风土人情,以其亲身闻见,兼采有关记述,对《汉书·西域传》所载葱岭东西史地,进行考证,述其变迁沿革,作此补注。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丝绸等织造和作坊管理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清代新疆塔尔巴哈台地区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八年(1763)置。驻雅尔城(前苏联境内乌尔扎尔)。因冬季雪大,交通困难,三十一年迁驻楚呼楚(今新疆塔城)。下设协办领队大臣、专理游牧领队大臣各1名,专管东、西
金代早期官名。女真语音译。“国论”意为“国”, “勃极烈”意为“官长”,合为“国家级的官长”之意。在勃极烈系列中是级别较高者,仅次于都勃极烈和谙版勃极烈。《金史·国语解》谓:“尊礼优崇得自由者。”类似
见“蒲昌县”(2319页)。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东南部。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国朝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例朝贡的三十长官司之一。宣德三年(1428)九月,故土官侄那儿
金宗室。女真族。完颜氏。从阿骨打攻宁江州,败辽兵于达鲁古城,破辽帝亲兵,皆有功。与兄实古乃败辽兵,取济州。从攻克春州、泰州城,降其境内诸部族。追辽天祚帝至中京(今内蒙古宁城县西大明城),获其宫人及辎重
又称“拾瓦拢”。景颇语音译,意为“公共的劳动”。当地汉话称“官工”。解放前云南景颇族地区群众为山官所服的一种无偿劳动。每个山官都有一定范围的辖区,规定在其辖区内的农户每年在撒谷、栽秧和收割等农忙季节,
即“许兀慎”(9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