闼览
见“萧挞凛”(1997页)。
见“萧挞凛”(1997页)。
清初对尼布楚(前苏联涅尔琴斯克)以东黑龙江上游森林地区诸狩猎民族的总称。因其世居山林以狩猎为生而得名。为元代“林木中百姓”的一部分。今我国鄂伦春、鄂温克等族皆属之。
藏传佛教活佛转世者的称谓。指大活佛圆寂后,寺院上层寻找的转世幼童。有时找出一人或多人。届时由掌权活佛问卜打卦,验看等手续。达赖、班禅之灵童的寻认手续较多,通过降神、问卜、体形验看、吉祥象征的表象、旧物
旧时※“契”组织的一种,是朝鲜族邻里间互助换工的劳动组织形式之一。流行于延边等地区,遍布于农村。可在打柴、盖房、捣米、织布等劳动中换工互助,亦可出牛帮助耕种。参加人数一般在10人以内,换工期间,出工多
①藏语音译,亦称赛郎巴,意为“僚属”、亦即“仲科尔”,“在政府任官之世家之弟”。额定175名,原西藏地方政府的俗官。凡大贵族子弟在仔康附设学校受训后,即任官,称东科尔。在原西藏地方政府中形成一俗官系统
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简称哈木儿、哈木台吉。孛儿只斤氏。※俺答汗孙,※辛爱黄台吉第四子。驻牧于山西偏关西北边外擦哈把剌哈素,距明塞160余里。受明封为指挥佥事。在山西新平市口等处与明朝互市。
※奚族六部族的统称。又作奚六部。奚族源于※鲜卑,初为五部,辽太祖五年(911),尽入契丹,号※五部奚。据《辽史》记载,此五部为:※遥里(一作瑶里、姚里、肴里),※伯德,※奥里(一作奥理),※梅只(一作
苗疆石刻。清同治十三年(1874)六月初八,由苗疆十八股联合刻立。位于贵州省雷山县达地乡三里处。碑高1.5米。全文为咸同年间苗民起义后官府所出之安民告示。文中承认地方官吏、土司衙门、营汛弁兵、地方绅团
见“哈里河卫”(1639页)。
见“卓其笃”(1382页)。
即“碎奚”(235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