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田
朝廷赏赐给皇族、勋臣和寺观的土地。历朝多有之,辽、金相沿,元代极盛,赏赐之滥,数量之多,远非前朝所比。有时一次赐田5千顷。其田主要取自亡宋的官田和宋室皇亲的私田、断没豪门的田业、勒买入官的民田。受赐者将田地租给佃户,收取地租。有管理使用权,而无典卖权、继承权,朝廷可收回或籍没,转赐他人。朝廷设置众多的财赋提举司、营田提举司等掌其事。
朝廷赏赐给皇族、勋臣和寺观的土地。历朝多有之,辽、金相沿,元代极盛,赏赐之滥,数量之多,远非前朝所比。有时一次赐田5千顷。其田主要取自亡宋的官田和宋室皇亲的私田、断没豪门的田业、勒买入官的民田。受赐者将田地租给佃户,收取地租。有管理使用权,而无典卖权、继承权,朝廷可收回或籍没,转赐他人。朝廷设置众多的财赋提举司、营田提举司等掌其事。
①清宣宗旻宁年号。1821—1850年,凡30年。 ②习惯以年号代帝号,指清宣宗旻宁(1413页)。
吐蕃大臣。赞普赤德祖赞(704—755年在位)时人。系吐蕃舅臣(即尚论)。赤德祖赞死后,子赤松德赞嗣位,年幼,他掌握吐蕃实权,反对佛教,推崇本教,毁卡查及珍桑神殿,将大昭寺当作屠宰场,亵渎佛教,流放僧
北魏末年六镇起义首领鲜卑人万俟丑奴年号。528—530年,凡3年。唐朝避讳,各书均作“神兽”。
①见“拓跋什翼犍”(1362页)。②见“元宏”(226页)。
即“移剌履”(2066页)。
清军机处的头等职官。“军机大臣”的俗称,亦称“枢臣”。雍正八年(1730,一说七年,亦说十年)设立军机处,调用亲近重臣辅佐皇帝综理军国大政,由满、汉大学士、六部尚书或侍郎、各省督抚等奉特旨应召入值,为
明代藏区地名。又译作上隆卜、上隆布。在今青海玉树通天河流域之结隆乡。宣德二年(1427),其地部落首领奉朝命护送,照料明使乌思藏之太监侯显过境。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噶勒弼河卫,并说清代噶勒弼鄂谟在呼伦布裕尔(今海拉尔市)南四百40里。
见“廪君”(2563页)。
见“猛骨孛罗”(207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