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明清时期中央王朝在部分民族地区授与各级首领世袭官职,以统治原有地区和人民的一种政治制度,即对民族地区的土著首领“假以爵禄,宠之名号”,使其仍按传统旧俗管理原辖区及百姓,通过他们对民族地区实行间接统治
十六国时期前燕将领。又作慕容屈尘。鲜卑慕容氏。元玺五年(356),从大司马慕容恪围鲜卑段部首领段龛于广固(今山东益都西北),迫龛出降,奉命留镇。后任青州剌史。光寿二年(358),以泰山太守为晋将荀羡所
即“阿史那思摩”(1233页)。
1279—?元朝大臣。畏死儿人。益都路达鲁花赤※撒吉思之孙。20岁左右入宿卫。大德十一年(1307),任御药院达鲁花赤,迁回回药物院,佥湖北、山南两道廉访司事,拜监察御史。与亦怜真等劾丞相帖木迭儿专权
见“耶律神独斡”(1327页)。
明朝镇压府江两岸瑶壮农民起义纪事。1篇。明茅坤(字顺甫,号鹿门,归安,今浙江吴兴人,汉族)撰。作于隆庆二年(1568)十二月作者为广西兵备佥事任内。内容记府江(即漓江从桂林到平乐的一段)两岸瑶、壮民族
古族名。又作儋林、林人。《资治通鉴》胡三省注称:“此胡种落依阻林薄,因曰林胡。”春秋晋文公(前636—前628年在位)时,分布于晋北,即今山西北边。至战国赵武灵王(前326—前299年在位)时,迁至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意为“采铜伯克”、“采红铜伯克”职司管理采铜、炼铜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1108—1166金宗室、大臣。本名阿懒。女真族。完颜氏。韩国公劾者孙,国相撒改第三子,晋国王宗翰弟。年十六,选入学,学女真字书。兼通契丹、汉字。未冠,从兄宗翰伐宋,陷汴京,众人争抢府库财物,独载图书
①(?—1676)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伊尔根觉罗氏。世居佛阿拉地方。塞楞鄂哈思瑚五世孙。顺治元年(1644),任笔帖式,迁刑部主事。九年(1652)加骑都尉世职。十年,迁刑部郎中。十三年(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