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粮
亦称要粮。解放前云南地区一些少数民族保留的一种原始互助习俗。缺粮者携带一只小鸡或一小捆烟叶、一点酒等小礼物到有粮食的亲友家去,就可取回粮食,日后不需偿还。如云南金平县的苦聪人,只要有人来讨粮,即使自己只有两顿饭的粮食,也得给来讨者一半,从不吝惜。他们认为,“有粮大家吃,没粮大家饿”,是祖先的传统规矩。
亦称要粮。解放前云南地区一些少数民族保留的一种原始互助习俗。缺粮者携带一只小鸡或一小捆烟叶、一点酒等小礼物到有粮食的亲友家去,就可取回粮食,日后不需偿还。如云南金平县的苦聪人,只要有人来讨粮,即使自己只有两顿饭的粮食,也得给来讨者一半,从不吝惜。他们认为,“有粮大家吃,没粮大家饿”,是祖先的传统规矩。
西突厥西厢(右厢)※五弩失毕部之一。居碎叶川(今楚河)西。设一俟斤统辖,称拔塞干暾沙钵俟斤。唐永徽二年(651),阿史那贺鲁西走,据有乙毗咄陆可汗故地后,遂归附贺鲁。显庆二年(657),唐平定西突厥后
清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原系喀喇沁部人。袭任理藩院郎中兼步军副尉。康熙五十七年(1718),随定西将军噶尔弼征四川口外理塘、巴塘。五十八年,奉命招降察木多等处索克三丹公、朱公、吉东,龚布等处之拉礼、墨
书名。明许进(1437—1510)撰。1卷。进字季升,号东崖。灵宝(今河南灵宝)人。成化(1465—1487)进士,授御史,出按甘肃、山东。弘治(1488—1505)初,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大同。七年(
明代蒙古法典。亦译作《阿勒坦汗法典》。东蒙古※土默特万户首领※俺答汗(阿勒坦汗)主持制定。据法典前言推测,约颁布于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传入蒙古之后、俺答汗去世之前的万历九年(1581)。法典正文则制
古地名。秦为夜郎且兰地。汉属牂柯郡。唐贞观(627—649)中,改播州,治所在今遵义市。宋大观(1107—1110)中,置遵义军。嘉熙三年(1239),置播州安抚司。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改为宣
即“可敦”(491页)。
藏传佛教寺院。藏语称“夏卜浪圆满法洲”。在青海同仁县夏卜浪村。系黄南地区最古老寺院之一。元至正元年(1341),由曲结顿珠仁钦建,后由其侄释迦桑布主持寺务。后毁于兵乱。约民国初年,由叶什姜寺之加央扎巴
藏语康巴方言之音译,即拉萨方言之“本波”,意为“官长”、“土官”。又称“甲尔窝”(杰波),意为“王”。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基层组织最高首领。每一村寨均有一名,世袭,一般父死子袭,兄终弟继,无子者由赘婿
召庙名。位于内蒙古巴林右旗洪格尔苏木南60华里处,故俗称洪格尔庙。康熙五十年(1711)兴建。为西大庙分庙。有殿舍100余间,为汉、藏型混合式建筑。寺内喇嘛最盛时达500人。由活佛任住持,另有两名呼毕
女真语音译,意为“亲军”。《金史·兵志》:“禁军之制,本于合扎谋合。合扎者,言亲军也,以近亲所领,故以名。”贞元(1153—1156)迁都,以太祖完颜阿骨打、辽王完颜宗干、秦王完颜宗翰之军为合扎猛安,